此后,中國銀行也就無法與德國銀行進行交涉。最終,此業(yè)務通過部分退單,部分無單放貨的方式解決。作為出口商的我國外貿公司也喪失了信用證項下收款的保障。
例29:申請人中國A公司(買方)與被申請人加拿大B公司(賣方)于1995年1月15日簽訂了098號5萬噸白糖銷售合同,單價USD311/MT CIF 中國廣西防城港,總額1555萬美元。
合同付款條件規(guī)定:自合同簽字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買方銀行向賣方銀行開出貨物價值100%的不可撤銷、可轉一次的即期信用證副本。賣方在5天內按總金額2%電匯到買方中國銀行某保證金賬戶上。買方在收到賣方保證金后2個工作日內開出即期信用證正本。如果賣方在收到信用證7日內未能傳真"裝運單據(jù)"、"船名"、"起運港"、"目的港""數(shù)量"、"重量"等到買方,則賣方按貨物總值2%賠償給買方,同時L/C 撤證失效。
合同中仲裁條款規(guī)定,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申請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合同簽訂的第二天,申請人即按合同開具了信用證,而被申請人卻未能在5天內將2%保證金匯到中方銀行。1995年1月21日,被申請人稱申請人開出的信用證不能接受,要求按被申請人?quot;信用證和合同樣本"進行交易,否則,被申請人收到申請人開出的信用證后,沒有正式致函申請人具體指出該信用證的哪些內容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而是提出超過合同約定的額外要求,這些要求包括:
1 申請人應按照被申請?zhí)岢龅男庞米C樣本重新開立信用證; 2 被子申請人將保證金交給加拿大銀行的信托戶口(而非電匯到中國某銀行賬戶上。 3 雙方按照被申請人草擬的"補充合同協(xié)議書"另簽協(xié)議,提高糖價,將每噸糖的價格由311美元提高到325美元。
申請人不同意被申請人的要求,雙方幾次協(xié)商未能解決爭議,被申請人遂不再履行合同。
申請人認為其已根據(jù)合同開立了信用證副本并為此投入1000萬元人民幣做開證保證金,而被申請人置簽訂的合同于不顧,不履行合同,已構成根本違約。因此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
1 承擔開證保證金1000萬元人民幣的利息損失,計人民幣57萬元; 2 根據(jù)合同第13條,按貨物總值2%計,贈償申請人31.1萬美元。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