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Money)貨幣是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是商品交換發(fā)展和價值形態(tài)發(fā)展的必然產物。在發(fā)達的商品經濟中貨幣執(zhí)行著五種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和世界貨幣。歷史上不同地區(qū)曾有過不同的商品交換充當過貨幣,后來貨幣商品就逐漸過渡為金銀等貴金屬。隨著商品生產的發(fā)展和交換的擴大,商品貨幣(金銀)的供應越來越不能滿足對貨幣日益增長的需求,又逐漸出現(xiàn)了代用貨幣、信用貨幣,以彌補流通手段的不足。進入20世紀,金銀慢慢地退出貨幣舞臺,不兌現(xiàn)紙幣和銀行支票成為各國主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續(xù)。但是支配貨幣運動的始終是馬克思所揭示的貨幣流通規(guī)律。西方經濟學的貨幣概念五花八門,最初是以貨幣的職能下定義,后來又形成了作為一種經濟變量或政策變量的貨幣定義。貨幣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1.人們普遍接受的用于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2.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準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3.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4.購買力的暫棲處。5.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6.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實際上,后面4條應屬貨幣的職能定義。這些定義都沒有科學地抓住貨幣的本質,但對于貨幣經濟分析也有一定的可用之處。
約束稅率(Bound Rate) 經過談判達成協(xié)議而固定下來的關稅稅率為約束稅率。按關貿總協(xié)定規(guī)定,締約各國應該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通過有選擇的產品對產品的方式,或者為有關締約國所接受的多邊的程序進行談判,談判結果固定下來的各國稅則商品的稅率為約束稅率,匯總起來形成減讓表,作為總協(xié)定的一個附屬部分付諸實施。按總協(xié)定規(guī)定,關稅減讓談判有4種減讓形式來約束關稅的稅率:1.降低關稅并約束在降低了的關稅水平;2.約束現(xiàn)行關稅稅率;3.約束在現(xiàn)行關稅水平以上的某個關稅水平;4.約束免稅待遇。
自主關稅(Autonomous Tariff) 又稱“國定關稅”。由一國政府獨立自主地制定的關稅,包括關稅率及有關關稅的各種法規(guī)、條例。實行自主關稅的國家。可同時對締有貿易協(xié)定、在自愿對等基礎上相互減讓關稅的國家實行協(xié)定關稅。
最惠國稅率(The Most-favoured-nation Rate of Duty) 某國的來自于其最惠國的進口產品享受的關稅稅率。根據(jù)最惠國待遇原則,最惠國稅率一般不得高于現(xiàn)在或將來來自于第三國同類產品所享受的關稅稅率。所謂最惠國待遇原則,是指締結經濟貿易條約協(xié)定的一項法律原則,又稱無歧視待遇原則,指締約一方在貿易、航海、關稅、公民的法律地位等方面給予締約國第一方的優(yōu)惠待遇,最惠國待遇原則的具體規(guī)定有四種形式:1)片面的(單方面受惠);2)相互的(雙方受惠);3)有條件的(如第三國為享有優(yōu)惠已經或將要和作出相應的補償,締約的有關方需作出同樣的補償才能享有這樣特定的優(yōu)惠);4)無條件的(締約一方將新的優(yōu)惠提供給第三國時,應自動地,無條件地提供給締約的另一方)。早期,大多采取片面的形式,屬于不平等條約。歐洲國家最先采取無條件的形式,美國最先采取有條件的形式!蛾P稅及貿易總協(xié)定》在第一條第一款式規(guī)定:“締約國對來自或運往其它國家的產品所給予的利益,優(yōu)待,特權或豁免,應無條件地給予來自或運往所有其他締約國的相同產品!奔础蛾P稅及貿易總協(xié)定》締約國之間使用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原則,相互提供無條件最惠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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