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3.3 機房的接地網(wǎng)與微波塔的接地網(wǎng)間,至少應有2根接地帶連接。
4.9.3.4 機房內(nèi)的電力線、通信線應有金屬外皮或金屬屏蔽層,或敷設在金屬管 內(nèi)。由機房引出引入的電力線、通信線其金屬外皮或穿入的金屬管在屋外水平埋 入地中的長度,不應少于10m,在高土壤電阻率地區(qū)埋入地中的長度宜適當增 加。
由機房引到附近建筑物內(nèi)的金屬管道,在機房外埋入地中的長度應在10m以 上。如不能直埋地中,至少應在金屬管道屋外部分沿長度均勻分布在兩處接地, 每處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Ω,在高土壤電阻率地區(qū),每處接地電阻不宜大于30 Ω,但宜適當增加接地的處數(shù)。
4.9.4 對微波站供電的變壓器,高低壓側應裝設避雷器。在多雷的山區(qū),還宜根據(jù) 運行經(jīng)驗,適當加強防雷措施。
如引入交流電源的線路為架空線路,且在其上轉接為電纜的架空線路終端桿 距變壓器較遠時,也宜在該桿上裝設一組避雷器,其接地線應與電纜金屬外皮相 連并引下接地。
如引入引出的通信線為架空線,應將其轉接為電纜的前面至少3基桿塔的橫 擔(或絕緣子腳)引下接地。
引出、引入機房內(nèi)的電力線、通信線,應在機房內(nèi)裝設防雷裝置,通信線的 不運行線對,應在終端配線架上接地。
4.9.5 微波機房宜采取防雷電電磁干擾的保護措施。可在機房頂部、地面及四面墻 壁上裝設屏蔽網(wǎng),并將屏蔽網(wǎng)與機房內(nèi)環(huán)形接地母線可靠連接。
4.9.6 微波機房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應共用一個接地裝置。
4.9.7 微波站的生產(chǎn)用房與輔助生產(chǎn)用房分開時,宜合用一個接地裝置,倘若距離 過遠或在地形上使用一個接地裝置有困難時,也可各自分別設置接地裝置。
4.9.8 微波站機房和其他生產(chǎn)用房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5Ω,在高土壤電 阻率地區(qū)(如高山上或巖石地區(qū)的微波站)接地電阻不易達到要求值,其接地系統(tǒng)除 應按4.9.3做成等電位體外,如地形、地質(zhì)條件許可,宜適當擴大均壓接地網(wǎng),在 微波塔附近增設水平均壓帶或垂直接地體及采用降阻劑等措施,盡可能降低接地 電阻,其阻值不宜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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