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處UcT是加速老化試驗所確定的3個試品中的最大值。
在功率損耗測量時,其測量時間應盡可能短,以免因試品發(fā)熱而使功率損耗 增加。
6.10.3 試品的散熱特性
6.10.3.1 總則
在動作負載試驗中,試品的性能在很大程度上與試品散熱能力有關。為此, 試品必須具有相當于整只避雷器的瞬態(tài)及穩(wěn)態(tài)的散熱能力。在同樣的環(huán)境條件 下,試品中和整只避雷器中的電阻片在承受相同電壓時,原則上應達到相同的溫 度。
6.10.3.2 試品的要求
本條規(guī)定了一個嚴格的避雷器比例單元的熱模型,當要求熱性能等價時,應 該遵循:
a.模型的電性能和熱性能必須代表被模擬避雷器工作元件的一部分。
b.外殼必須滿足下述要求:
(1)材料應與避雷器外殼相同。
(2)內(nèi)徑應與避雷器外殼內(nèi)徑相同(±5%)。
(3)外殼應足夠長,以容納避雷器比例單元,但最好不超過比例單元長度的 10%。
允許外殼比電阻片柱長出50%,但是外殼伸長部分必須填充未經(jīng)壓縮的絕熱 材料,如:玻璃棉,而外部同樣長度上也必須絕熱,在外殼外部絕熱材料的熱阻 常數(shù)(R值)在徑向應為2.9℃·m2/W或更大。
(4)試品外殼的總重比被模擬避雷器比例單元的外殼重量不應大于10%。
(5)外殼兩端包括外殼切割端面必須在軸向覆蓋R值為2.9℃·m2/W或更大 的絕熱材料。
c.在試品中用于電氣連接的導體最大直徑為3mm的銅線。
注:此處的“外殼”代表實際的封裝材料。
6.10.3.3 驗證避雷器比例單元的熱性能試驗
如果制造廠說明避雷器比例單元的絕熱性能,比按照本標準6.10.3.2條規(guī)定獲 得的更好,或需檢驗6.10.3.2條規(guī)定的模型的有效性,必須按照附錄B進行試驗。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