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報告。
地質報告評審管理,既屬于成果管理的范疇,又是勘查技術管理的重要內容。地質報告評審實行分級管理。列入主管部、主管局計劃的報告由局審批。其中勘探報告由局初審后送礦產儲量委員會審批。一些小型普查項目,由主管局授權地質隊進行審批。1985年以前,普查、詳查報告的審批和勘探報告初審均由局總工程師和機關有關業(yè)務處室承擔。1985年以后實行評審員制度,由局聘請一批有經驗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獨立評審工作。評審意見經評委討論通過,并簽字確認后,再由地質局審批下達。實踐證明,成立評審委員會評審報告,既可集思廣益,又使評審工作客觀、公正,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第五節(jié) 群眾報礦管理
發(fā)動群眾找礦、報礦,搞好群眾報礦的接待工作,是地質技術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1954年,貴州省人民政府轉發(fā)了地質部和西南地質局關于發(fā)動群眾報礦的指示,并結合貴州實際情況,明確處理群眾報礦的機構;省級由工業(yè)廳地勘處領導專區(qū)由專署工業(yè)科負責,縣(市)由工商科負責、區(qū)、鄉(xiāng)由生產助理員負責,靠近地質隊的群眾可直接向地質隊報礦,初步形成接待群眾報礦的網絡,收到較好的效果。1958年大躍進中,群眾找礦、報礦,提供了一大批找礦信息。
1971年,為進一步推動群眾找礦報告,省地質局與貴州工學院聯(lián)合組成宣傳調查組,赴都勻縣總結經驗,并在《貴州日報》上用一個整版的篇幅進行宣傳。
1980年,國務院批轉地質部等六個單位聯(lián)合頒布的《群眾報礦獎勵辦法》,貴州地質局及各地勘公司迅速轉發(fā)宜像省地質局和工業(yè)部門地勘公司以及各地質隊都指定有專人負責群眾報礦的宣傳和接待工作。各地質隊在接到群眾報礦信息后,及時組織人力踏勘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主管部門。對找礦有重大意義的群眾報礦,按規(guī)定給予獎勵。
第六節(jié)探礦工程管理
探礦工程管理屬于施工技術管理,其主要任務是:在建立正常生產秩序的基礎上,推行各種先進技術,達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取全取準各種原始地質資料(主要是實物資料)的目的。從1950年至1990年,探礦工程管理著重抓三個方面的工作。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