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濕熱試驗
試驗室的溫度偏差不大于±2℃,相對濕度偏差不大于±2%,裝置各表面與相應的室內壁之間最小距離不小于150mm,凝結水不得滴落到試驗樣品上。試驗室以不超過1℃/min速度升溫,待溫度達到40℃,并穩(wěn)定后再加濕到90%~95% 范圍內,保持48h。在試驗過程最后的1~2h內,按5.4.1條規(guī)定用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測量時間不小于5s。
試驗結束后,先把試驗室內的相對濕度在半小時內降到75%±3%,然后在半小時內將試驗室的溫度恢復到正常溫度并穩(wěn)定后,將試件取出試驗室進行外觀檢查。試驗細節(jié)按GB2423·3進行。
注:對不便進行整機試驗的大型產品,上述的6.10、6.11、6.12條各項試
驗可僅對其關鍵部件進行試驗。
6.13 電源影響試驗
在試驗大氣條件下,按5.4.4條規(guī)定的電源偏差,鑲嵌屏應可靠工作,其性能應符合技術要求。
6.14 振動試驗
根據5.1.2條要求,按GB2423·10在三個互相垂直的軸線上依次進行掃頻試驗,每軸線掃頻循環(huán)20次,應保持試件的結構完好性和工作能力。
6.15 亮度試驗
用屏幕亮度計測量燈光顯示元件亮度,應符合5.4.5條規(guī)定。
7 檢驗規(guī)則
7.1 出廠檢驗
7.1.1 每套電力調度模擬屏出廠前,必須由制造廠技術檢驗部門在試驗大氣條件下按以下項目進行成品檢驗:
a.絕緣電阻試驗;
b.絕緣強度試驗;
c.連續(xù)通電試驗;
d.功能檢驗;
e.電源影響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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