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氣早在幾千年前已被古人發(fā)現、認識和利用。但作為工業(yè)性開發(fā)和大規(guī)模利用的近代石油工業(yè)的發(fā)展歷史不長。從1859年美國人德雷克在賓夕法尼亞州泰特斯維爾鉆成的第一口油井算起,也只有100多年的歷史。
我國發(fā)現和利用石油、天然氣有著悠久的歷史。但在近代石油工業(yè)發(fā)展史的相當長的時間里,又大大落后于其他主要石油生產國。只是到了本世紀的后半期,才有了很快的發(fā)展并跨入世界主要產油國的行列。
(一) 古代天然氣的發(fā)現和利用
天然氣的發(fā)現,在我國歷史上許多朝代的古書中,對不同地方的顯示和利用情況都有所記載或描述。
古書《易經》中“澤中有火”、“上火下澤”的記述,一些考證者認為是講的自然現象,這就反映了3 000多年前,古人已注意到天然氣在水面上的燃燒現象。
據《四川鹽政史》記載,2 000年前,戰(zhàn)國時期的秦國,在四川已利用天然氣煮鹵鹽。《漢書·地理志》記載,“西河郡鴻門縣(現今陜西神木一帶)有天封苑火井祠,火從地出”。公元267年,晉代張華所著《博物志》記述了三國時期(公元220~280年)四川邛崍一帶天然氣的采用情況:“臨邛火井一所,縱廣五尺,深二、三丈,井在縣南百里,昔時人以竹木投以取火,諸葛丞相往視之,后火轉盛熱,盆蓋井上,煮鹽(鹵)得鹽……”。當時的作業(yè)只是挖坑井采氣利用,并稱之為火井。書中也記載了“酒泉延壽縣南山名火泉出如炬”。唐朝房玄齡等著《晉書·志》載“光熙元年(公元306年)5月,范陽國(河北定興一帶)地燃,可以爨”。到了北宋時期(公元960~1127年),作業(yè)的方式和使用的器具發(fā)生了重要的變化。古書《蜀中廣記》記載了宋仁宗慶歷年(公元1041年)以后,“蜀始開筒井,用圓刃鑿如碗大,深者數十丈”。開始了用頓鉆的方法打井。公元1637年,明代宋應星撰《天工開物》,用圖文表示了四川鉆井采氣利用的作業(yè)流程。清朝乾隆年間,范咸編修的《臺灣府志》記載現今臺南縣一帶,“玉案山后山之麓有小山,其下,水石相錯、石罅泉涌,火出水中,有焰無煙,焰發(fā)高三、四尺,晝夜不絕”。
我國古人從大量的觀察和實踐中,也注意到天然氣聚集與地形地貌高的部位有著一定的聯系,按“龍脈”布井打鉆。而古時處在領先水平的鉆井技術,也逐漸流傳至國外。美國作家丹尼爾·耶金在《石油風云》一書中作了如下描述:“早在1 500年前,中國就有了挖鹽井的技術,鹽井的深度達到3 000英尺(1ft=0.3048m)。1830年左右,中國人的鑿井方法就已經進入歐洲并被仿效。可能也促進了美國開鑿鹽井的事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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