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礦山及非金屬礦山的技術(shù)經(jīng)濟指標(biāo),包括露天與地下開采共同性指標(biāo),以及露天開采、地下開采、選礦及輔助原料礦煅燒等各生產(chǎn)工藝中特有的指標(biāo)。
一、露天、地下開采共同性指標(biāo)
在填報露天、地下共同性指標(biāo)時,要按鐵礦及各種輔助原料礦分別填報。一個礦山既有露天開采,又有地下開采的,也要分別填報。
(一)采出礦石品位
采出礦石品位是指采出礦石中所含主要成分總量占開采礦石量的百分比。其計算公式為:
采出礦石品位(%)= 采出礦石量中主要成分總含量(噸) #215;100%
計算說明:
(1)采出礦石含主要成分總量,鐵礦、錳礦、鉻礦是指金屬含量,其它非金屬礦是指有用主要成分的含量。鐵礦石按全鐵計算,凡涉及含鐵量處均按全鐵計算。
(2)采出礦石含主要成分總量,露天礦應(yīng)根據(jù)各采場穿孔或爆堆取樣化驗的礦石品位;地下礦根據(jù)各個采掘工作面刻槽或鉆孔取樣化驗的礦石品位,按加權(quán)算術(shù)平均法計算。
(3)采出礦石量是指掌子出礦量及剝離(掘進)帶礦之和,不包括地面回收礦石。
(二)輸出礦石品位
輸出礦石品位是指輸出礦石量中,所含主要成分總量占輸出礦石量中的百分比。其計算公式為:
輸出礦石品位(%) = 輸出礦石主要成分總含量(噸) #215;100%
輸出礦石量(噸)
計算說明:
(1)輸出礦石量是指從采場運出的礦石量,包括廢石混入量,也就是用于選礦的處理原礦量。
(2)輸出礦石主要成分總量是在從采場運出礦石的車輛(礦車和汽車)上取樣化驗的礦石品位,經(jīng)加權(quán)平均法計算得出。
(3)輸出礦石品位除分品種外,還要計算綜合品位。
(三)輸出礦石合格率
輸出礦石合格率是指輸出礦石中符合質(zhì)量標(biāo)準(zhǔn)或供礦合同規(guī)定的礦石量占全部輸出礦石量的百分比,它反映為用戶及礦石加工部門提供礦石的質(zhì)量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輸出礦石合格率(%)= 輸出合格礦石量(噸) #215;100%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