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
關于頒發(fā)《低壓交流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
(SD179-86)標準的通知
(86)水電農電字第38號
為了適應農電發(fā)展的需要,進一步提高農村低壓電網的防雷保護和過電壓保 護水平,我部組織武漢高壓研究所和北京供電局制訂了《低壓交流無間隙金屬氧 化物避雷器》(SD179-86)標準,現已編審完畢,頒發(fā)試行,自1987年4月1日 起實施。原印發(fā)的“農用低壓氧化鋅避雷器基本技術要求(暫行規(guī)定)”即行廢除。
本標準的解釋權屬部農電司。在執(zhí)行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或建議,請隨時與部 農電司聯系。
1986年12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部標準
低壓交流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 SD 179-86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19861231發(fā)布 198704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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