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資料解釋
7.1 基礎工作
7.1.1#解釋前的準備工作
7.1.1.1全面收集測區(qū)及鄰區(qū)以往地質、鉆探及物探等有關資料,并了解各次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及結論。
7.1.1.2充分掌握野外數(shù)據(jù)采集的具體情況(包括儀器狀況、地形、激發(fā)和接收條件等),資料處理方法、流程、參數(shù)和地震時間剖面質量等。
7.1.1.3繪制地震勘探報告平面和深度剖面底圖。
7.1.2速度資料的研究
7.1.2.1時深轉換的平均速度一般用反射波速度標定法,也可從聲波測井、VSP資料中獲取。在沒有鉆探、VSP和聲波測井資料時,應利用速度譜(或速度掃描)計算平均速度;所使用的速度譜應選擇在地層傾角平緩、反射波品質好、波組齊全的地段,并做好傾角校正。
7.1.2.2在不同的勘探階段,各種速度點的密度應按成果圖件的精度要求確定。
7.1.2.3使用反射波速度標定法求取地層速度時應在三維空間進行。對于層狀介質應分層進行速度標定。
7.1.2.4綜合全區(qū)速度資料,掌握速度縱、橫向的變化規(guī)律,繪制速度展開圖及速度平面變化圖等有關圖件。
7.1.3層位標定
7.1.3.1確定目的層反射波極性。
7.1.3.2采用VSP和人工合成地震記錄,結合過井剖面的波組特征進行層位標定。
7.1.3.3做人工合成地震記錄一般應采用聲波和密度測井曲線。當用伽瑪伽瑪測井、電阻率測井曲線用擬合法求取層速度時,新生界覆蓋層,煤系地層應采用各自的參數(shù)分別擬合。各類測井曲線深度采樣間隔應不大于2m。
7.1.3.4做人工合成地震記錄時,子波的主頻、長度和極性應與相應的目的層反射波一致或接近。
7.1.3.5在地層傾角較大的地區(qū),人工合成地震記錄及走廊疊加剖面應與經過偏移處理的削面進行對比解釋。
7.1.4目的層反射波的命名
7.1.4.1目的層反射波一般應選擇主要煤層、不同時代地層界面等的反射波。
7.1.4.2目的層反射波應采用地質時代符號和主要煤層編號為角碼進行標記。如: [1] [2] [3] [4] [5] [6] [7]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