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除經海關準許的情況外,應當將監(jiān)管時限內的快件存放于專門設立的海關監(jiān)管倉庫內,并妥善保管。未經海關許可,不得將監(jiān)管時限內的快件進行裝卸、開拆、重換包裝、提取、派送、發(fā)運或進行其它作業(yè)!氨O(jiān)管時限”是指進境快件自運輸工具向海關申報起至辦結海關手續(xù)止;處境快件自向海關申報起至運輸工具離境止。
(4)海關查驗快件前,運營人應當對快件進行分類。海關查驗快件時,運營人應當派工作人員到場,并負責快件的搬移、開拆、重封包裝等。
(5)發(fā)現快件中含有禁止處境的物品,不得擅自處理,應當立即通知并協(xié)助海關進行處理。
4.除另有規(guī)定外,A、B、C三類快件按下列規(guī)定報關:
A類快件憑KJ1 報關單 、總運單、每一快件的分運單、發(fā)票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xù)。
B、C兩類分別憑KJ2、KJ3 報關單 、總運單、每一快件的分運單、發(fā)票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xù)。
按上述規(guī)定報關的A、B、C三類快件,海關根據情況,可以要求運營人在物品放行前提供與物品有關的詳細書面資料。
5.D類快件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出口貨物 報關單 及貨物、物品進出口有關的單證辦理報關手續(xù)。
6.海關對符合監(jiān)管要求的快件,可以接受運營人通過電子數據交換(EDI)方式的報關。通過EDI方式向海關報關與通過書面檔方式向海關報關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專差快件的報關
1.運營人通過專差方式承運快件進出境,也應當按規(guī)定向海關辦理備案審批手續(xù)。經審核批準后,由所在地海關發(fā)給《專差快件登記備案證書》,運營人憑海關所發(fā)證書辦理報關手續(xù)。
2.專差快件應當在運營人所在地海關指定的本關區(qū)內的口岸進出境,并按上面(一)的規(guī)定辦理報關手續(xù)。
3.運營人應當將專才快件進出境的時間、承運路線、運輸工具航(車)次、專差的詳細情況等報所在地海關備案。前述情況需要變更的,運營人應當于前15日報請所在地海關核準。
4.專差快件應當使用專門的包裝,其總包裝上應當標注運營人名稱及“專差快件”字樣。
(三)附注
快件中的下列物品,海關分別按照有關規(guī)定驗放: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