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層次的技術協(xié)調及標準制訂有兩種方法:第一是制訂某類產品所有的有關規(guī)定,即“完全強制協(xié)調”,該方法主要涉及與安全、健康有關的產品,如藥品、食品及車輛;第二是只制訂某類產品的關于安全、健康項目的基本要求,然后由歐洲三個標準制訂機構(歐洲標準化協(xié)會CEN、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歐洲通訊標準化委員會ETSI)制訂自愿性技術規(guī)范,再將此技術規(guī)范定為歐洲標準或協(xié)調文件。
歐盟各成員國都有自己的制訂標準機構,如法國的AFNOR,德國的DIN,意大利的UNI,西班牙的AENOR,英國的BSI等。這些機構同時也參與上述歐洲三個標準化機構工作。
歐盟各成員國約定,新制訂的國家標準在生效前應通知歐盟主管標準管理的單位。
2、認可檢驗認證機構
歐盟在測試及認證領域的權威組織是CEOC。這個組織的成員大部分屬于非盈利性質,服務項目涵蓋許多設備的檢測和認證。例如:
英國:AOTC,檢驗可運送的瓦斯容器;Lloyds’ Register; National House Building Council.
德國:TUV,為公共機構及私人提供不同的管制服務。自成體系。
法國:Groupement des Apave,負責蒸汽壓力設備、電氣設備、建筑物等的強制管理;Bureau Veritas;CEP;Socotec。
比利時:AIB-Vincotte 等公司。
丹麥:Arbejdstilsynet 等。
荷蘭:Directoraat General van de Arbeid 等。
葡萄牙:Direccao-Geralde Energia 負責強制性檢驗工作。
意大利:ISPESL 測試及檢驗壓力容器和升降設備。
盧森堡:Luxcontrol,為國家檢驗機構。
西班牙:ATISAE,配合工業(yè)部執(zhí)行相關強制性管制;Instituto Tecnico De Materialesy Construcciones,負責檢驗建筑產品。
歐盟認可下列機構的技術能力及其公正性,賦予其進行認證活動的權力。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