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咨詢熱線:0315-2738258 13303155855 |
熱門關鍵詞:鐵礦 錳礦 勘探設備 破碎機 磁選機 礦山 采礦設備 鉻礦 |
西班牙口岸通關 | |
|
|
西班牙口岸通關實務 一、進口估價 西班牙海關估價有5種方法,依次采用: 1.指明海關估價系指成交價,即外國進口商實際支付或應支付商品的價格加上某些成本或費用。 2.相同產品成交價。 3.同類產品成交價。 4.演繹法,即零售價減關稅、稅收和傭金。 5.估算價,即按生產成本、利潤和其他費用算出。西班牙海關還規(guī)定可按FOB價或CIF價金額確定海關估價。西班牙關稅稅款用西班牙貨幣比塞塔支付,所使用的匯率由海關在清關日宣布。對不按規(guī)定如實申報貨價者,海關將予以懲罰,按稅額5%課以罰金,同時收取總稅額5%的處罰手續(xù)費。 二、進口單證 1.商業(yè)**: 須有詳細的商業(yè)**一式兩份(西班牙文或英文),還應給進口商、貨運商、銀行和出口商復印件,以便存檔。應寫明凈價而不是帶回扣的標價,以避免按標價支付進口關稅。同級不同產品價格可合并計算,不必分列。不需要有商會證明和領事認證,除非**包含產地聲明或進口商要求**具有法律資格。 2.產地證書: 需一式三份,可用英文,但最好用西班牙文,涂改、添字或字跡不清者無效。證書應包含以下內容:出口商名稱及詳細地址、船名、受托人姓名、地址、實際買主姓名、地址(注明最終受托人)、貨物包裝件數(shù)、種數(shù)(桶、箱等)、嘜頭、毛凈重(公斤)、物品專用名稱及詳細構成、出口商簽字等。產地證書自簽發(fā)之日6個月內有效,海關總監(jiān)可分案展期。經(jīng)由第三國出口到西班牙的產品,可由西班牙在該國的商會、商務處或領事官員簽發(fā)產地證書。無上述機構時,海關總監(jiān)可授權某個國外機構簽。通過設在第三國倉庫、加那利群島自由港或休達和梅利利亞的自由貿易區(qū)的倉庫而進入西班牙的貨物須出具海關證明,表明原始單據(jù)已出示過。 |
|
關鍵字:西班牙|通關 | |
【字體:大 中 小】 TOP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您還有問題沒有解決,請在下面提問 | ||
問 題: | ||
內 容: | ||
聯(lián) 系 人: | ||
公司名稱: | ||
電 話: | ||
傳 真: | ||
手 機: | ||
地 址: | ||
郵政編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