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chǎn)資源法》、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和《山西省礦業(yè)權出讓暫行規(guī)定》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臨汾市國土資源局決定對汾西縣東廟河礦礦區(qū)(一號)等七宗石料灰?guī)r礦進行公開出讓,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公開出讓采礦權簡介
序號
礦 山
企業(yè)名稱
礦種
礦區(qū)面積
(Km2)
資源量
(萬噸)
編制單位
起始價(萬元)
增價幅度(萬元)
備注
1
汾西縣東廟河
礦區(qū)(一號)
石料
灰?guī)r
0.06
86.1
山西省地質勘查局二一三地質隊
26
2
汾西縣閻家莊
礦區(qū)(三號)
0.04
73.5
22
3
汾西縣上團柏村
礦區(qū)(四號)
0.03
62
19
4
汾西縣李家坡
礦區(qū)(五號)
0.05
115.5
35
5
汾西縣喬溝
礦區(qū)(六號)
0.0563
135.5
41
6
汾西縣拐溝
礦區(qū)(十一號)
0.045
105
31.5
7
汾西縣太陽山
礦區(qū)(十二號)
0.0405
98
29.5
注:不含編制資料等費用
二、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采礦權申請條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jīng)濟組織均可參加競買,可以獨立競買,也可聯(lián)合競買。其資質條件需經(jīng)臨汾市國土資源局審核確認。
三、競買申請與受理
凡有意參加的競買者,請于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8月8日下午6時前,持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身份證及復印件或授權委托書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證及復印件;聯(lián)合競買的還應提交聯(lián)合競買的有關證明),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以及出讓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到臨汾市國土資源局一樓市國土資源交易事務中心報名,提交競買申請書,索取采礦權公開出讓的有關文件和資料。經(jīng)臨汾市國土資源局資格審查合格的,在繳納競買保證金后(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辦理登記手續(xù),取得競買資格。
四、出讓方式
采礦權公開出讓方式根據(jù)競買人的報名情況確定,報名人數(shù)不足三人時,以掛牌出讓方式進行,掛牌出讓時間為2009年8月9日上午9時至2009年8月18日上午12時止。掛牌地點:臨汾市國土資源局一樓市國土資源交易事務中心。報名人數(shù)超過三人時(含三人),以拍賣出讓方式進行,拍賣時間另行通知。拍賣地址:臨汾市國土資源局八樓大會議室。
五、其他情況
本次公開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本次出讓的詳細情況及未盡事宜,見市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交易事務中心內(nèi)的公告牌及相關公開出讓的文件和資料。
六、出讓人及聯(lián)系方式
出讓人:臨汾市國土資源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