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tǒng)計,新中國建國時,各地人民政府從舊中國共接收了約40個煤礦企業(yè),200處礦井和少數幾個露天礦。它們主要分布在東北、華北和華東的山東、安徽兩省,除少數幾處外,規(guī)模都很小,設備簡陋,技術落后,加上長期戰(zhàn)爭的破壞,已是千瘡百孔,一片衰微破敗的景象。例如,山西大同煤礦9對礦井全部被水淹沒,機器設備破壞無遺,井下沒有一個完好的工作面,地面沒有一間完整的廠房,沒有一部機器可以正常運轉,沒有一條巷道可以正常通車,生產完全停頓;遼寧撫順煤礦的西露天礦和龍鳳礦井已被水淹,基本停產;河南焦作煤礦18個坑口中11個完全破壞,7個僅剩井架,已完全停產;山東淄博、棗莊,山西陽泉等較大的煤礦也是一片廢墟。新中國的煤礦業(yè)就是在這樣一個爛攤子上起步的。
建國伊始的頭3年,處于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主要抓了恢復舊中國遺留下來的煤礦生產,并進行必要的改造。
1953年,我國開始了發(fā)展經濟建設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為了保證鋼鐵基地煉焦用煤,解決華東地區(qū)缺煤和逐步改善煤礦布局等的需要,“一五”期間,重點擴建了15個老礦區(qū),同時開始了10個新礦區(qū)的建設。煤炭產量從1949年的3 243萬t上升到1957年的13 073萬t,提高4倍以上。與此同時,為了適應煤礦生產建設的需要,逐步組建了地質勘探、煤礦設計、建井施工等配套的專業(yè)隊伍。1955年7月又正式成立了煤田地質勘探、設計管理和基本建設三個總局,進一步加強了領導,強化了技術和隊伍的培訓工作,為以后煤炭工業(yè)的協(xié)調發(fā)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1] [2] [3] [4] [5]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