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一項關于煤炭的政策出臺,各部門都能從中搜羅到可以發(fā)財的地方!币晃皇煜惹榈娜耸客嘎丁
政府檢驗與督查部門靠煤吃煤,煤老板在奉上灰色成本后不得不與煤檢站等部門斗法,結果是雙方成為利益的爭奪者,而不是經營者與公共產品的提供者。
企業(yè)家精神的淪喪之緣
最重要的是,產權流失之憂加劇了短期行為。2006、2007年“溫州炒煤團”最終都在山西栽了跟頭。其中一方面是政策不穩(wěn)定,另一方面就是小部分山西地方政府官員戲弄了這些財大氣粗的炒煤團。一般操作手法是:縣里利用政策上的先知權,知道煤礦很可能因政策原因被關掉,首先放出煤礦要出售的消息,溫州人來到當地就買煤礦,結果買了之后就要被關停。
無論是低價獲得煤礦的尋租者,還是有意無意受到蒙蔽進入煤礦行業(yè)的沿海企業(yè)主,他們要降低成本最好的辦法是倒賣煤礦產權獲得高額租金,而將政策風險轉嫁給接手的下家。2008年10月16日,《中國青年報》刊載典型案例,山西省孝義市東風煤礦,從2006年3月開始,在短短不到3年時間里,這個核準年產9萬噸煤的小煤礦,被3次非法倒賣,倒賣的背后,則是政府干部參股經營、甚至偽造政府文件騙取工商登記等一系列的違法行為。
產權的不固定導致行為的短期化,沒有煤礦主為環(huán)境負責,為工人的生存條件負責,作為經濟理性人,他們惟一考慮的是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賺取最多的利潤,使投資回報最大化。這是制度摩擦成本所帶來的必然結果。
煤老板退出煤炭市場后也未能在其他行業(yè)重整旗鼓。首先,在重要的資源性與主要重化工業(yè)領域,“國進民退”如火如荼,煤老板們會與其他企業(yè)主一樣遭遇玻璃天花板。
其次,退出實體經濟領域的私營業(yè)主的主要避險途徑是進入樓市與股市,這已經給他們帶來了不菲的回報,相比實體濟領域,虛擬經濟的產權關系更為明確。
第三,煤老板們并沒有從這一輪“國進民退”中得到新的產權與法律關系的洗禮,相反,由于產權被低價剝奪,他們的預期更不穩(wěn)定、行為將更加短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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