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 火災隱患整改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要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時予以消除,對能夠當場改正的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要當場督促改正,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要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有可能引發(fā)火災或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須停止危險部位工作進行整改。 第二十五條 對公安消防機關(guān)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檢查指出、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后,負責整改的部門要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并存檔備案。 1.3.7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內(nèi)容應當包括: 。ㄒ唬┯嘘P(guān)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 。ǘ┍締挝弧⒈緧徫坏幕馂奈kU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guān)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 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第二十七條 質(zhì)標辦要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要積極參加公安消防機構(gòu)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1.3.8 消防檔案 第二十九條 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要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jù)情況變化和工作進展及時更新。 第三十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ㄒ唬﹩挝换靖艣r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ǘ┙ㄖ锘蛘邎鏊┕ぁ⑹褂们暗南涝O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ㄈ┫拦芾斫M織機構(gòu)、義務消防隊人員花名冊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ㄋ模┫腊踩贫;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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