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4 帶有可反向輸出電流(電壓)的變送器,改變量應分別按每一輸出極性測試。
4.3.2.5 如內(nèi)部接線妨礙施加規(guī)定的試驗時,改變量應按其它適當方式測試(見 4.3.4和4.3.6)。
4.3.3 連續(xù)工作引起的改變量
4.3.3.1 所有變送器在表3和表4規(guī)定的參比條件下,按其電流或標稱電壓連續(xù)通 電后,應符合其準確度等級要求。
4.3.3.2 自熱影響測定:
變送器在環(huán)境溫度下不通電至少4h。然后按4.2.3.2預熱。通電后連續(xù)工作 于約相同的被測量值。在1min和3min之間,30min和35min之間測定輸出誤 差,兩個誤差之間的差不超過等級指數(shù)的100%。
4.3.4 不平衡電流對三相有功和無功功率變送器特性影響引起的改變量
此要求不適用于測量三相電量用的單元件變送器。
不平衡電流引起的改變量不應超過等級指數(shù)的100%。
以基準值百分數(shù)表示的改變量應以下述方式測定:
a.變送器保持在表3和表4規(guī)定的參比條件下;
b.電流應平衡,并調(diào)整電流使輸出接近量程的中間,如在量程內(nèi)有零輸出 時,應是零和輸出較高標稱值之間的一半;
c.記錄輸出值;
d.一相電流斷開,電壓保持平衡和對稱,調(diào)整其它相電流,并保持有功或無 功功率輸入的初始值條件相等;
e.記錄新的輸出值。兩個輸出值之間的差為改變量。
4.3.5 輸入量波形畸變引 起的改變量
由輸入量波形畸變引起的改變量由制造廠和用戶協(xié)商。
4.3.6 三相有功和無功功率變送器的測量線路之間相互影響引起的改變量
三相有功和無功功率變送器的測量電路之間相互作用的影響在參比條件下, 按4.3.6.1規(guī)定方法測定。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