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fā)礦業(yè)權出讓交易規(guī)則的通知》(自然資規(guī)〔2023〕1號)、《廣東省礦業(yè)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粵國土資地勘發(fā)〔2012〕14號)、《廣東省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粵國土資法規(guī)發(fā)〔2010〕58號)、《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自然資規(guī)〔2023〕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蕉嶺縣人民政府批準,蕉嶺縣自然資源局以網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以下1宗采礦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蕉嶺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梅州市蕉嶺縣蕉城鎮(zhèn)恒塔大道44號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梅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梅州市彬芳大道32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蕉嶺縣文福鎮(zhèn)牛角坑礦區(qū)建筑用花崗巖
開采礦種:建筑用花崗巖
地理位置:梅州市蕉嶺縣文福鎮(zhèn)白湖村
面積:0.3799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2743126.35 |
39417617.16 |
2 |
2743124.68 |
39417944.08 |
3 |
2743194.39 |
39418013.15 |
4 |
2743194.42 |
39418110.97 |
5 |
2743267.44 |
39418182.90 |
6 |
2743133.17 |
39418324.69 |
7 |
2743040.60 |
39418298.97 |
8 |
2742955.74 |
39418316.69 |
9 |
2742778.38 |
39418215.99 |
10 |
2742714.14 |
39418233.66 |
11 |
2742479.06 |
39417858.45 |
12 |
2742657.50 |
39417611.89 |
* |
+443 |
+295 |
資源儲量:本次出讓的可采資源儲量:建筑用花崗巖961.10萬立方米(原采礦許可證范圍內建筑用花崗巖儲量核實新增可采儲量0.57萬立方米,擴大礦區(qū)范圍建筑用花崗巖可采儲量960.53萬立方米),綜合利用的全風化花崗巖新增可采儲量331.83萬立方米,可產機制砂量為189.14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443米至 +295米
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已編制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須按照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進行開采。
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需編制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通過審查和公告后,須按照方案落實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
擬出讓年限:15年
起始價:2845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競買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二)競買人需具備與勘查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等要求。 (三)本采礦權的競買人只能單獨競買,不能以合作的形式競買。有意向競買的廣東省蕉嶺縣行政區(qū)域外的投資者,須在網上掛牌出讓前,在蕉嶺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注冊成立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的公司(即項目公司),以該公司名義參與采礦權競拍。 (四)競買人未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和失信黑名單,未列入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采礦權人嚴重違法名單。 (五)競買人若發(fā)生《礦業(yè)權出讓交易規(guī)則》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將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接受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lián)合懲戒。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3年09月05日—2023年09月19日
地點:梅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號)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 競買申請人可登錄 “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切換“梅州市”,在首頁“交易系統(tǒng)”欄目選擇“梅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土礦、產權系統(tǒng)登錄)通過省統(tǒng)一身份認證平臺登錄后選擇“梅州礦業(yè)權交易”(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tǒng)”),瀏覽或下載有關交易礦業(yè)權的網上掛牌出讓公告、網上掛牌出讓須知及其他相關網上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如有需要可直接到梅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產交易部查閱掛牌出讓文件外的其他相關備查資料)。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3年08月09日—2023年09月17日
申請報名方式: 競買申請人可于網上申請(報名)時間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tǒng),通過系統(tǒng)填寫競買申請,選擇銀行,獲得保證金子賬號。競買人應當打印《競買保證金入賬申請單》,并向此賬號交納競買保證金(申請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交納保證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交易系統(tǒng)在接收到足額的競買保證金的到賬信息后則予以確認其競買資格。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 2023年9月17日16時。 取得競買資格的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掛牌(網上報價)時間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tǒng)進行報價,網上掛牌期限內有2個或2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掛牌時間截止時,系統(tǒng)將自動進入網上限時5分鐘競價程序,通過競價確定競得入選人。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采用增價方式,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二)競買人的首次報價不低于起始價,此后的報價每次加價競買人可按增價幅度的整數(shù)倍自行報價。 (三)競買人應當謹慎報價,通過網上交易系統(tǒng)提交的報價一經報出,不得修改或撤回。(四)在報價期間,競買人可多次報價。符合條件的報價,網上交易系統(tǒng)均予以接受。 (五)競買人報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報價:l、報價未在網上掛牌出讓活動期限內收到的;2、報價因競買人網絡故障未在網上掛牌出讓活動期限內收到的; 3、報價不符合報價規(guī)則的;4、報價低于起始價的;5、報價不符合網上掛牌出讓公告、須知及相關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八、風險提示
(一)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網上掛牌出讓采礦權現(xiàn)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網上掛牌出讓采礦權的現(xiàn)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網上掛牌出讓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依據《蕉嶺縣自然資源局擬出讓廣東省蕉嶺縣文福鎮(zhèn)牛角坑礦區(qū)涉及固定資產市場價值資產評估報告》(渝鵬城評報字[2023]第P008號),原采礦權人(蕉嶺縣文福鎮(zhèn)牛角坑石場)對礦區(qū)前期投入的資產評估值為人民幣5152.28萬元(取整);依據《廣東省蕉嶺縣文福鎮(zhèn)牛角坑礦區(qū)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和禧資礦評字〔2023〕第078號),原采礦權人已有償處置的剩余可采資源(建筑用花崗巖34.24萬立方米)評估值為人民幣84.87萬元,上述兩項合計5237.15萬元。原采礦權人承諾競得人按上述資產評估值向其支付前期投入資產和剩余可采資源的補償后,礦區(qū)內的上述資產和剩余可采資源歸競得人所有,并且原采礦權人承諾在收到上述資產和剩余可采資源評估值的全額款項后的15個自然日內退場。掛牌競得人應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10個自然日內向原采礦權人付清上述資產包款項(即人民幣5237.15萬元)。競買人在競買前可向現(xiàn)采礦權人了解礦區(qū)內資產的具體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資風險和法律糾紛,同時,競買人一旦參與競買,即視為競買人確認并接受上述的資產評估值,競買人不再對該款項提出異議。 (三)采礦權競得人需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30個自然日內,一次性向蕉嶺縣財政局指定銀行賬戶支付鄉(xiāng)村振興建設和社會維穩(wěn)幫扶資金人民幣400萬元。上述資金用于支持礦區(qū)周邊群眾的生產生活、環(huán)境改善等,促進礦地和諧、社會穩(wěn)定、實現(xiàn)辦礦一處、造福一方。 (四)為保障蕉嶺縣建材原材料市場的穩(wěn)定,采礦權人應當自領取《采礦許可證》之日起12個月內進入基建施工。如逾期未施工,由原登記發(fā)證機關收回《采礦許可證》,注銷其采礦權,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回,且無需對采礦權人所有投資作出經濟賠償或補償。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申請人對本次礦業(yè)權出讓有任何異議,可在公告公示期間直接向出讓人書面提出。
十、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競得入選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出讓人可取消競得入選人資格,競買保證金/定金不予退還,并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競得入選人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l、不按本須知規(guī)定提供上傳有關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引起交易糾紛的;2、不符合競買條件的; 3、競得入選人逾期或拒絕簽訂《網上掛牌出讓競得入選人確認書》、《網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的;4、逾期或拒絕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 5、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6、競得入選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7、構成違約責任的其他行為。
本公告在蕉嶺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梅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