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黔東南自然資礦掛告〔2023〕4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241號令)、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礦業(yè)權招拍掛出讓制度的通知(黔府辦發(fā)〔2014〕33號)》、《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入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黔自然資規(guī)〔2020〕4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黔東南州人民政府批準,黔東南州自然資源局委托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上公開掛牌出讓以下采礦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黔東南州自然資源局
場所:凱里市友莊路12號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凱里市博南新區(qū)荷香居3-4棟裙樓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從江縣加榜鄉(xiāng)大坪彥巖腳脈石英礦
開采礦種:脈石英
地理位置:從江縣加榜鄉(xiāng)
面積:1.0056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2825422.1650 |
36558670.8700 |
2 |
2825422.1648 |
36559016.3462 |
3 |
2824378.7522 |
36559016.4106 |
4 |
2824215.0063 |
36558928.1972 |
5 |
2823970.8154 |
36558928.1972 |
6 |
2823970.8154 |
36558383.7651 |
7 |
2824081.2438 |
36558327.5541 |
8 |
2824265.7573 |
36558506.5242 |
9 |
2824023.2854 |
36558756.5063 |
10 |
2824023.4222 |
36558887.9836 |
11 |
2824177.5860 |
36558887.8232 |
12 |
2824215.0063 |
36558847.4492 |
13 |
2824755.5905 |
36558847.4486 |
14 |
2824882.5022 |
36558586.4880 |
15 |
2825017.3210 |
36558692.7400 |
16 |
2825264.6437 |
36558520.1796 |
17 |
2823806.0342 |
36559399.9837 |
18 |
2823306.1233 |
36559972.9634 |
19 |
2823114.5664 |
36559630.5335 |
20 |
2822894.9525 |
36559544.8131 |
21 |
2822903.7521 |
36559273.9580 |
22 |
2822865.3709 |
36559056.9395 |
23 |
2822955.4757 |
36559018.0911 |
24 |
2822974.1135 |
36558997.8093 |
25 |
2823007.0186 |
36558922.3926 |
26 |
2823103.5569 |
36558899.4938 |
27 |
2823195.5650 |
36558847.8493 |
* |
1220 |
752 |
資源儲量:104.7萬噸
開采標高: 1220米至 752米
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按照綠色礦山建設。
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按照綠色礦山建設。
擬出讓年限:10年
起始價:210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法律另有規(guī)定除外)均可參加競買。 (二)競買人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均驗原件留復印件)、競買申請書(原件);委托競買的,需提供委托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三)競買人在報名參加競買前需到從江縣自然資源局詳細了解該采礦權的開發(fā)利用等相關情況。競買人在報名參加競買前需提供從江縣自然資源局出具的已熟知采礦權情況回執(zhí)。 (四)競買人應對以下事項作出書面承諾: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依法辦理開采涉及的林地使用、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生產監(jiān)管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手續(xù);自覺履行采礦權人的法定義務及責任,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監(jiān)督檢查;在競得后必須在從江縣境內建立深加工企業(yè),就地加工,禁止將原礦運到縣外加工;競得人競得后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前,競得人要一次性繳清該采礦權勘查及編制相關報告所產生的前期費用和部分土地和林地租賃費用(以第三方審計報告為準)。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3年04月22日—2023年05月10日
網(wǎng)上地址:競買人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黔東南州)(www.qdnggzy.cn,以下簡稱交易平臺)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在報名時間內,競買人在誠信入庫審核通過后,在交易平臺的“交易文件下載”中免費下載。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3年03月24日—2023年04月21日
申請報名方式:(一)報名時間:2023年3月24日00:00至2023年4月21日23:59(北京時間)。 (二)網(wǎng)上報名前,競買人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黔東南州)(www.qdnggzy.cn,以下簡稱交易平臺)注冊誠信入庫;入庫后,登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黔東南州)點擊“用戶注冊”進行信息入庫注冊(操作流程詳見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黔東南州)門戶網(wǎng)站“信息入庫管理平臺→企業(yè)(其他組織)信息入庫辦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庫辦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庫咨詢電話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庫核驗通過后,辦理CA數(shù)字證書即可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黔東南州)進行報名。 注:只有辦理誠信入庫,通過網(wǎng)上提交競買申請,并按要求足額交付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才能參加本次掛牌交易活動。 (三)申請人可登陸網(wǎng)上交易平臺,選擇需要申請報名項目,提交競買申請后獲取競買保證金繳費隨機碼,并按照出讓文件要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3.委托他人代理的,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4.采礦權競買承諾書(按出讓文件中的承諾書為準);5.保證金繳納憑證(復印件); 6.競買人在線打印網(wǎng)上交易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采礦權競買申請書》和《采礦權競買資格確認書》;7.從江縣自然資源局出具的已熟知采礦權情況回執(zhí)。 以上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掛牌截止時,按照以下規(guī)則確定競得人: 1.競買人為一個本采礦權不設掛牌出讓底價,不低于掛牌起始價則成交。2.競買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 (1)由掛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并詢問競買人是否愿意繼續(xù)競價。 (2)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的,即在掛牌競價期限截止時仍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的,掛牌出讓轉入現(xiàn)場競價,競買人按照競價規(guī)則應價,掛牌主持人應當宣布掛牌出讓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現(xiàn)場競價起始價為網(wǎng)上掛牌截止時最高報價。 (3)掛牌主持人連續(xù)三次報出最高報價,沒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的,掛牌主持人宣布掛牌活動結束,并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掛牌結果: 競買人最高報價不低于起始價的,掛牌主持人宣布掛牌成交,最高掛牌價格的出價人為競得人; 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掛牌主持人宣布掛牌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競買申請人應當充分了解采礦權人享有的權利、應履行的法定義務及礦產勘查開發(fā)有關法律法規(guī),自行承擔以下可能存在的風險: 1.競買申請人在參加競買前應對出讓范圍所涉及的土地、山權、林權、道路、地下管線、水電供給、廢渣占地堆放、地表附著物等外部條件作充分了解,采礦權出讓后,這些可能存在的情況由競得人自行協(xié)調解決。 2.掛牌出讓地質資料為勘查報告,由于勘查程度低,擬出讓資源量可能與實際有出入,出讓人對該礦的品質及儲量不負責,其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出讓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請競買人慎重抉擇。 3.若競得人未按約定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辦理采礦證的,視為自動放棄采礦權,保證金及采礦權出讓收益一律不予退還。 4.采礦權人不得在礦區(qū)及周邊范圍內新建與采礦生產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本采礦權終止后, 采礦權人自行拆除礦區(qū)資產和建筑設施并按規(guī)定復墾復綠,無任何補償。 5.如因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或重大政策調整,在提前告知采礦權人的前提下出讓人可以提前收回采礦權,并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10〕137號)規(guī)定辦理。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本次出讓的采礦權存在有異議的,應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書面形式向黔東南州自然資源局提出;對出讓交易程序存在有異議的,應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書面形式向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黔東南州自然資源局和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根據(jù)所提異議的具體情況,按照《礦業(yè)權交易規(guī)則》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妥善處置。
十、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將被納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lián)合懲戒黑名單: (一)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礦業(yè)權成交確認書》的;(二)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礦業(yè)權出讓合同》的;(三)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事實的; (四)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違法、違規(guī)手段競得的;(五)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
十一、其他內容
本次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本公告在黔東南州自然資源局門戶網(wǎng)站、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