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清鎮(zhèn)市自然資源局委托,貴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掛牌方式組織清鎮(zhèn)市新店鎮(zhèn)桃子壩石灰?guī)r采礦權的公開出讓,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1.出讓人:清鎮(zhèn)市自然資源局。 2.出讓采礦權名稱:清鎮(zhèn)市新店鎮(zhèn)桃子壩石灰?guī)r采礦權。 3.礦區(qū)面積:0.046平方公里。 4.礦種:石灰?guī)r。 5.出讓期限:5年。 二、競買人條件 競買人應為依法注冊的營利法人或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yè)單位法人。 三、各階段工作時間安排 1.出讓公告: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17日。 2.競買申請: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30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3.掛牌時間: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15: 00止(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四、掛牌及競價 。ㄒ唬⿸炫破鹗純r及增價幅度 本宗采礦權掛牌起始價為35萬元,競買增價幅度為1.8萬元或其整數(shù)倍。 (二)競買方式 競買人以增價報價方式競買,競買報價應高于起始價并高于前一輪報價。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若在掛牌期限截止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參與競買,將采取電子競價方式進行現(xiàn)場競價。 五、成交確認及出讓合同簽訂 競買結束后,掛牌成交的,由貴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與競得人當場簽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成交結果于5個工作日內在貴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六、相關費用的繳納、支付 采礦權價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清。 七、特別提示 。ㄒ唬┎傻V權出讓的資源量,僅供參考,不構成掛牌出讓機構的任何承諾,請競買人自行現(xiàn)場踏勘,認真仔細考察,出現(xiàn)誤差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ǘ┰摰V區(qū)地質工作程度較低,開采存在較大風險,請競買人審慎投資。 。ㄈ└偟萌送顿Y礦山建設,在建礦、修路、開采礦產資源、加工、運輸?shù)冗^程中涉及的土地、荒山、公路等,由競得人與當?shù)卮迕窕虼逦瘯婪▍f(xié)商解決,需要依法辦理手續(xù)的必須完善手續(xù),否則,一切責任由競得人承擔。 。ㄋ模┑V區(qū)內現(xiàn)有部分基本農田,競得人必須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對基本農田進行栽樁定界予以保護,嚴禁破壞基本農田開采礦產資源。 。ㄎ澹┑V產資源開采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競買人須慎重并自行承擔風險。出現(xiàn)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讓人不退還已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相關費用。 1.法律法規(guī)修改或國家政策變化、礦產資源規(guī)劃調整對采礦權造成不利影響; 2.以往開展的地質工作及形成的地質勘查資料存在瑕疵; 3.不可抗力的影響。 。└偟萌吮仨氃谵k理完下列事項后,才能向有批準權限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 。1)按《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清全部采礦權出讓金和支付前期開展的地質普查工作等費用; 。2)按《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和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提交完備的采礦權登記資料; 。3)必須按規(guī)定向主管部門提交有資質部門編制的《礦產資源綠色開發(fā)利用(三合一)方案》,并到財政部門指定的銀行繳納礦山地質環(huán)境治理恢復基金; (4)必須按規(guī)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等規(guī)費。 提交以上資料的期限為礦區(qū)范圍預留期限,預留期限為壹年(即從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 八、其它事項 。ㄒ唬┍敬螔炫瞥鲎屖马椚缬凶兏瑢脮r以變更公告為準; (二)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電話、信函、電子郵件及口頭等方式競買申請; 。ㄈ┍竟嫠笗r間均為北京時間,所指資金幣種均為人民幣; 。ㄋ模┤鐚Ρ静傻V權掛牌出讓存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形式向貴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清鎮(zhèn)市自然資源局反映。 貴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電話:0851-84839730 清鎮(zhèn)市自然資源局 電話:13885077567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