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委托,荔波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荔波縣水堯貴安煤礦采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 |
礦區(qū)面
積(km2) |
生產
規(guī)模 |
儲量
(萬噸) |
勘查
程度 |
證件有
效期(年) |
起拍價
(萬元) |
保證金
(萬元) |
荔波縣水堯鄉(xiāng)貴安煤礦采礦權 |
0.8048 |
9萬噸/年 |
(332+333)167 |
詳查 |
10 |
600 |
200 |
二、報名事項
報名時間:2008年12月29日—2009年1月13日18:00前(雙休日除外);報名地點:荔波縣國土資源局礦權管理股辦公室;資格審查時間:1月14日—1月16日;保證金交納方式及時間:保證金必須在1月17日—1月23日以轉賬方式交納。拍賣時間:2009年2月5日15:00;拍賣地點:荔波縣大鵬商務酒店。
三、競買人資格條件與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法人,符合下列條件與要求的均可申請競買。
1、金融機構資信證明不低于2000萬元人民幣。
2、從事過煤炭生產管理,具有實施9萬噸/年開發(fā)建設所需資金、技術、人才、管理和綜合實力。采掘、通風、機電等專業(yè)具有初級職稱以上技術人員不得少于3人,項目管理負責人需具備礦長資格證;
3、具備履行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礦山地質環(huán)境治理等法定義務的能力;
4、簽訂認可協議,認可礦山前期投入評估結果并將經評估的價款打入指定的銀行帳戶;
5、簽訂補償協議,補償前期投資者前期投入的管理、村寨人畜飲水及所做公益事業(yè)等相關費用,并將補償款項打入指定的銀行帳戶;
6、采礦權競買保證金200萬元;
7、報名費2萬元(含資料費),不予退還。
四、報名資料
①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出示原件,提供復印件);
②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最新驗資報告);
③3名專業(yè)技術人員名單及資格證書;
④項目管理負責人礦長資格證;
⑤法人代表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⑥法人代表和經辦人身份證(出示原件,提供復印件);
⑦采礦權競買保證金進帳單;
⑧對前期投資者前期投入的評估價款進帳單(前期投資者除外);
⑨對前期投資者的補償款項進帳單(前期投資者除外);
⑩競買申請書。
五、重要提示
(1)荔波縣水堯貴安煤礦為荔波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企業(yè),并且從2004年開始在礦區(qū)范圍內作了地面、井巷供水等基礎設施建設。為保證本次采礦權拍賣出讓工作的公平、合理,荔波縣國土資源局根據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對荔波縣水堯鄉(xiāng)水功的跳煤礦、貴安煤礦采礦權拍賣有關問題的請示》的批復(黔國土資礦管函[2008]1634號),委托貴州天創(chuàng)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對貴州先馬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對該采礦權前期投入形成的井筒及地面設施等投入作了評估(評估情況詳見評估報告),評估結果573.29萬元(含評估費),該費用不計入采礦權拍賣成交價款,但作為本次拍賣的前置條件之一;前置條件之二是對前期投資者前期投入的管理、村寨人畜飲水及所做公益事業(yè)等相關費用由競買者跟前期投資者自行協商,并達成補償協議。經審查,符合競買條件的競買人在報名之日應簽訂認可協議及補償協議,并將經評估的價款及補償款項打入指定的帳戶,憑銀行出具證明辦理競買手續(xù)。競得者其打入指定帳戶的評估價款和補償款項在拍賣工作領導小組的監(jiān)督下,在拍賣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貴州先馬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未競得者其打入指定帳戶的評估價款和補償款項由當事人憑銀行出具的證明10日內辦理退款手續(xù)(不計利息)。
(2)采礦權拍賣成交后,競得人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申請取得采礦許可證,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開采。
(3)根據小型礦山的建設規(guī)模,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為10年,期滿后可申請延續(xù),直至資源枯竭閉坑為止。
(4)該宗采礦權地質勘查程度為詳查,資源儲量已經法定機關評審備案。不構成拍賣出讓機關對該采礦權的任何承諾,競買申請人必須經過實地考察,認真評估投資回報和風險,出讓機關不在組織現場踏勘。競買申請人一旦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拍賣文件和該采礦權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5)拍賣成交當日簽訂成交確認書,確認書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及《礦山環(huán)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承諾書。采礦權人應以資金方式一次性向國家繳納采礦權價款,一次性繳納價款確有困難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分期繳納,從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繳納首期價款,首期價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50%,余款可在2年內分期等額繳清,并根據財建[2006]694號文相關規(guī)定,按當年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資金占用費。未按合同約定繳納首期價款的,出讓機關取消其競得人資格;未按合同約定繳納余款的,取消其采礦權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首期價款及先行支付給貴州先馬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款項不予退還。
(6)本次拍賣采用有底價増價方式競價,増價幅度為10萬的整數倍,主持人有權根據競買應價調整增價幅度,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7)為保證本次采礦權出讓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在進行出讓的整個過程及結果將邀請荔波縣公證處進行公證。
(8)本次拍賣不接受電話、傳真、郵寄、口頭報名及競價。
(9)如有競買意向,詳情請登錄貴州省國土資源廳網站:http//www.gzgtzy.gov.cu或到荔波縣國土資源局礦權管理股查詢《荔波縣水堯貴安煤礦采礦權拍賣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