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到客戶的全套單據(jù)后,要查清該進口貨物屬于哪家船公司承運、哪家作為船舶代理、在哪兒可以換到供通關用的提貨單。(注:全套單據(jù)包括帶背書的正本提單或電放副本、裝箱單、發(fā)票、合同)。 注意事項:
1、提前與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聯(lián)系,確定船到港時間、地點,如需轉(zhuǎn)船應確認二程船名。 2、提前與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確認換單費、押箱費、換單的時間。 3、提前聯(lián)系好場站確認好提箱費、掏箱費、裝車費、回空費。
二、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如是電報放貨,可帶電報放貨的傳真件與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換取提貨單和設備交接單。
注意事項:
1、背書有兩種形式,如果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TO ORDER”則由“SHIPPER”背書:如果收貨人欄顯示其真正的收貨人,則需收貨人背書。
2、保函是由進口方出具給船舶代理的一份請求放貨的書面證明。保函內(nèi)容包括進口港、目的港、船名、航次、提單號、件重尺及進口方簽章。
3、換單時應仔細核對提單或電放副本與提貨單上的集裝箱箱號及封號是否一致。
4、提貨單共分五聯(lián),白色提貨聯(lián)、蘭色費用賬單、紅色費用賬單、綠色交貨記錄、淺綠色交貨記錄。
5、設備交接單:它是集裝箱進出灌區(qū)、場站時、用箱人、運箱人與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間交接集裝箱及萁 他機械設備的憑證,并兼管箱人發(fā)放集裝箱的憑證的功能。當集裝箱或機械設備在集裝箱碼頭堆場或貨運站借出或回收時,由碼頭堆場或貨運站制作設備交接單,經(jīng)雙方簽字后,作為兩者之間設備交接的憑證。
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分進場和出場兩種,交接手續(xù)均在碼頭堆場大門口辦理。出碼頭堆場時,碼頭堆場工作人員與用箱人、運箱人就設備交接單上的以下主要內(nèi)容共同進行審核:用箱人名稱和地址,出堆場時間與目的,集裝箱箱號、規(guī)格、封志號以及是空箱還是重箱,有關機械設備的情況,正常還是異常等。
進碼頭堆場時,碼頭堆場的工作人員與用箱人、運箱人就設備交接單上的下列內(nèi)容共同進行審核:集裝箱、機械設備歸還日期、具體時間及歸還時的外表狀況,集裝箱、機械設備歸還人的名稱與地址,進堆場的目的,整箱貨交箱貨主的名稱和地址,擬裝船的船次、航線、卸箱港等。
三、用換來的提貨單(1、3)聯(lián)并附上報關單據(jù)前去報關。 [1] [2] [3]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