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何時填報《可能損失通知書》
....如您獲悉下列情況,請在十天內(nèi)向本公司填報《可能損失通知書》:
◆ 買方已破產(chǎn)或無力償付債務
◆ 買方已提出拒絕收貨及付款
◆ 買方逾期三個月未付或未付清貨款
◆ 發(fā)生本公司承保的政治風險項下的事件
我為什么要及時填報《可能損失通知書》
....這會有利于本公司及時了解情況、采取措施、控制風險、避免損失的擴大。對您的延遲填報,本公司有權拒賠。
我應怎樣辦理索賠
....您首先要填寫《索賠申請書》,并提供以下資料:
◆ 貿(mào)易合同
◆ 提單
◆ 出口報關單
◆ 發(fā)票
◆ 裝箱單
◆ 匯票
◆ 買賣雙方往來函電
◆ 《買方信用限額審批單》
◆ 出口申報表
◆ 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資料
遇有貿(mào)易糾紛時,我應怎樣處理
....您應首先提請仲裁或訴訟,在得到判決后本公司才能定損核賠。
我可以獲得多少賠償
◆ 損失金額不超過信用限額時
最高賠償金額=損失金額×賠償百分比
◆ 損失金額超過信用限額時
最高賠償金額=信用限額×賠償百分比
獲得賠償后,我應做些什么
....您應填寫《賠款收據(jù)及權益轉(zhuǎn)讓書》,將賠償部分的權益轉(zhuǎn)讓給本公司,并與本公司通力合作、努力向買方追討欠款,減少國家損失。如果您收到買方的還款,要及時通知本公司,并將應退還給本公司的款項及時退還本公司。在追討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您有欺詐行為,本公司有權通過法律途徑將全部賠款收回。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