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的帶電部分和非帶電金屬部分及外殼之間,以及電氣上無聯(lián)系的各帶電回路之間(指交流輸入回路之間和交流輸入回路與直流輸入回路之間),應能承受頻率為50Hz、有效值為2000V的交流電壓,歷時1min的工頻耐壓試驗,應無絕緣擊穿或閃絡現(xiàn)象。
5.15.3 沖擊電壓承受能力
裝置的各帶電電路對非帶電金屬部分及外殼之間,以及在電氣上無聯(lián)系的各交流電路之間,應能承受1.2/50μs的標準雷電波的短時沖擊電壓試驗,開路試驗電壓峰值為5kV,裝置應無絕緣損壞。裝置恢復后,其性能指標應符合本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5.16 耐濕熱性能
裝置在最高溫度為40℃,經(jīng)試驗周期為2周期(48h)的交變濕熱試驗,在試驗結束前2h內,用開路電壓為500V的兆歐表測量裝置各導電電路對外露非帶電金屬零件及外殼之間,電氣上不聯(lián)系的交流輸入電路之間以及交流輸入電路與直流輸入電路之間的絕緣電阻值,應不小于1.5MΩ;各帶電電路與外露的非帶電金屬零件及外殼之間的介質耐壓強度為本標準第5.15.2條規(guī)定的工頻耐壓試驗電壓幅值的75%以上。
5.17 承受高頻電氣干擾能力
裝置應能承受GB6162規(guī)定的高頻干擾試驗,試驗電源頻率為1MHz和100kHz,試驗電壓幅值共模為2500V、差模為1000V,波形為衰減振蕩波。按標準規(guī)定,對被試繼電器預先施加激勵量,在規(guī)定的臨界動作條件下,疊加干擾波試驗電壓,繼電器不應誤動或拒動,裝置內各元件不應損壞,其性能符合本標準規(guī)定。
5.18 結構外觀及其他要求
5.18.1 裝置應有外殼防護并有防塵措施,面罩應透明,以便運行人員清楚地觀察整定刻度值及各種信號指示。
5.18.2 裝置機箱應采取必要的防靜電及電磁干擾的防護措施,機箱的不帶電金屬部分應在電氣上連成一體,并可靠接地。
5.18.3 裝置面罩設置鉛封,啟封后方可進行調試或整定。
5.18.4 裝置的模件應撥插靈活,接觸可靠,接插件插撥力,接觸電阻、額定電流、壽命等應符合有關接插件標準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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