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電機在測定時的狀態(tài)
電機應在空載電動機狀態(tài)下進行測定。此時直流電機的轉速和電壓應保持額 定值(串勵特性的電機僅需保證轉速為額定值);交流電機則應保證供電頻率和電壓 為額定值。當用靜止整流電源供電時,電源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對多速電機或調速電機,應在振動為最大的額定轉速下進行測定。對允許正 反轉運行的電機,應在產(chǎn)生最大振動的那個轉向下測定。
同步發(fā)電機一般應在額定電壓下作為同步電動機運行狀態(tài)下進行測定;對無 法作同步電動機運行的發(fā)電機,其測試方法應在該電機的標準中規(guī)定。
7 對電機軸伸鍵的要求
對采用鍵聯(lián)結的電機,測量時軸伸上應帶半鍵,且必須在不破壞原有平衡的 前提下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測量用的半鍵,系指鍵高為標準鍵一半的半片標準 鍵。
對于雙軸伸電機,非傳動端應根據(jù)實際使用情況,決定是否帶半鍵進行測定。
8 測點的配置
8.1 對軸中心高為45~400mm的電機,測點數(shù)為6點。
圖1 測點配置
在電機兩端按軸向、垂直徑向和水平徑向各1點(見圖1),其中測點2,3, 4,5的測量方向延長線應盡可能通過軸承支撐點的中心。
對有外風扇的電機,可取消風扇端的軸向測點;但對允許正反轉運行的斜槽 轉子電機,應在非風扇端的軸向測點上同時測量正、反兩個旋轉方向的軸向振 動。
8.2 對軸中心高大于400mm的整臺電機,測點數(shù)為6點,測點配置見圖1及圖3。
8.3 對座式軸承的電機測點按圖2配置,測點數(shù)為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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