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出境時沒有來得及或沒有找到免稅商店的現(xiàn)金支付點,或者現(xiàn)金支付處的工作時間已過,您還可以把加蓋了海關(guān)印章的免稅支票和您的信用卡戶頭的準確說明寄往:EUROPA TAX-FREE SHOPPING PROCESSING CENTER TRUBELGASSE 19 ,A-1030 WIEN,AUSTRIA同樣可以得到您所購物品的退稅。
六、要想獲得退稅,歐盟國家對從購物到出口時間上也有規(guī)定。購物日期到加蓋海關(guān)印章的日期之間,間隔時間不允許超過3個月。其計算方法是從購物月份的月末算起,也就是說,假如您是3月1日購買的物品,只要您在6月30日前把它帶出境,均符合退還增值稅的時間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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