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廢物分類標(biāo)準(zhǔn)
GB9133-88
(1988年5月25日國家環(huán)境保護(hù)局批準(zhǔn) 1988年9月1日實(shí)施)
1 主要內(nèi)容
本標(biāo)準(zhǔn)規(guī)定了放射性廢物的分類標(biāo)準(zhǔn)。
本標(biāo)準(zhǔn)適用于一切生產(chǎn)、試驗(yàn)以及處理、貯存、運(yùn)輸、退役和處置過程中產(chǎn)生的放射性廢物。
2 術(shù)語
2.1放射性廢物
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其污染,沒有或暫時(shí)沒有重復(fù)利用價(jià)值,其放射性濃度比活度或污染水平超過規(guī)定下限值的廢棄物。
2.2放射性氣載廢物
含有放射性氣體或放射性微塵和所溶膠的氣態(tài)廢棄物。
2.3公眾導(dǎo)出空氣濃度DAC公眾
年攝入量限值除以參考人在一年時(shí)間吸入的空氣體積(即1.05125×10 m3)所得的商。
各核素的DAC 公眾值參見GB 8703《輻射防護(hù)規(guī)定》中的附錄E
2.4公眾導(dǎo)出食入濃度DIC公眾
年攝入量限值除以參考人在一年中食入的水量(即 8.03×102 kg)所得的商。
各核素的DIC公眾 值參見GB8703中的附錄E。
3 制訂放射性廢物分類標(biāo)準(zhǔn)的主要原則
3.1對各種廢物都規(guī)定有放射性濃度(或比活度)的下限值,用以確定該種廢物是否屬于放射性廢物。
3.2放射性廢物按其物理性狀分為氣載廢物,液體廢物和固體廢物三類。
3.3放射性氣載廢物按其放射性濃度水平分為不同的等級。放射性濃度以Bq/m3 表示。
3.4放射性液體廢物按其放射性濃度水平分為不同的等級,放射性濃度以Bq/L表示。
3.5放射性固體廢物首先按其所含核素的半衰期長短分為四種,然后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為不同的等級。放射性比活度以Bq/kg表示。
4放射性氣載廢物的分級
4.1放射性濃度小于或等于“公眾導(dǎo)出空氣濃度”DAC 公眾的氣載廢物為非放射性氣載廢物。大于“公眾導(dǎo)出空氣濃度”DAC公眾深度的為放射性氣載廢物。
4.2放射性氣載廢物按其放射性濃度水平分為三級。
4.2.1第I級(低放廢氣):濃度大于DAC公眾 小于或等于1×104DAC公眾 。
4.2.2第II級(中放廢氣):濃度大于1×104DAC公眾 ,小于或等于1×108DAC公眾 。
4.2.3第III級(高放廢氣):濃度大于1×108DAC公眾 。
5 放射性液體廢物的分級
5.1放射性濃度小于或等于“公眾導(dǎo)出食入濃度”DIC公眾的液體廢物為非放射性液體廢物。大于“公眾導(dǎo)出食入濃度”DIC公眾的為放射性液體廢物。
5.2放射性液體廢物按其放射性深度水平分為四級。
5.2.1第I級(弱放廢液):濃度大于DIC公眾,小于或等于3.7×102Bq/L。
5.2.2第II級(低放廢液):濃度大于3.7×102Bq/L,小于或等于3.7×105Bq/L。
5.2.3第III級(中放廢液):濃度大于3.7×105Bq/L,小于或等于3.7×109Bq/L。
5.2.4第IV級(高放廢液):濃度大于3.7×109Bq/L。
6 放射性固體廢物的分級
6.1放射性固體廢物下限值的確定
6.1.1放射性比活度小于或等于7.4×104Bq/kg的固體廢物為非放射性固體廢物。大于7.4×104Bq/kg 的或僅含天然 輻射體,比活度大于3.7 ×105Bq/kg的為放射性固體廢物。
6.1.2放射性固體廢物中,超鈾核素(原子序數(shù)大于92,半衰期大于20a的輻射的放射性核素)的放射性比活度大于或等于3.7 ×106Bq/kg的為超鈾廢物。
6.1.3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超過國家關(guān)于放射性物質(zhì)表面污染控制水平規(guī)定值,而比活度小于或等于7.4×104Bq/kg的固體廢物稱為放射性污染廢物。
6.2除超鈾廢物外,放射性固體廢物按其所含壽命最長的放射性核素的半衰(T/2)長短分為四種。
6.2.1含有半衰期小于或等于60d的放射性核素的廢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為三級。
6.2.1.1第I級(低放廢物):比活度大于7.4×104Bq/kg ,小于或等于3.7 ×107Bq/kg 。
6.2.1.2第II級(中放廢物):比活度大于3.7 ×107Bq/kg ,小于或等于3.7 ×1011Bq/kg 。
6.2.1.3第III級(高低廢物):比活度大于3.7 ×1011Bq/kg 。
6.2.2含有半衰期大于60d,小于或等于5a(包括核素鈷-60)的放射性核素的廢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為三級。
6.2.2.1第I級(低放廢物):比活度大于7.4×104Bq/kg,小于或等于3.7 ×106Bq/kg 。
6.2.2.2第II級(中放廢物):比活度大于3.7 ×106Bq/kg ,小于或等于3.7 ×1011Bq/kg 。
6.2.2.3第III級(高放廢物):比活度大于3.7 ×1011Bq/kg 。
6.2.3含有半衰期大于5a,小于或等于30a包括核素銫-137)的放射性核素的廢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為三級。
6.2.3.1第I級(低放廢物):比活度大于7.4×104Bq/kg ,小于或等于3.76×1011Bq/kg 。
6.2.3.2第II級(中放廢物):比活度大于3.7×106Bq/kg ,小于或等于3.7 ×1010Bq/kg 。
6.2.3.3第III級(高低廢物):比活度大于3.7 ×1010Bq/kg 。
6.2.4含有半衰期大于30a的放射性核素的廢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為三級。
6.2.4.1第I級(低放廢物):比活度大于7.4×104Bq/kg,小于或等于3.7 ×106Bq/kg 。
6.2.4.2第II級(中放廢物):比活度大于3.7 ×106Bq/kg ,小于或等于3.7 ×109Bq/kg 。
6.2.4.3第III級(高放廢物):比活度大于3.7 ×109Bq/kg 。
附錄A放射性廢物分類系統(tǒng)表(補(bǔ)充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