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井下不得乘坐非乘人車輛,嚴禁乘箕斗,礦車等非載人工具上下井。
5.乘車時,必須聽從司乘人員的指揮,上下車不要擁擠。開車前必須關上車門或掛上防護鏈。人體及所帶工具和零件嚴禁露出車外,也不可碰架空線,以防發(fā)生觸電事故。
6.列車行駛中和尚未停穩(wěn)時,嚴禁上下車或在車內站立。
7.嚴禁在機車頭上或任何兩節(jié)車廂之間搭乘,嚴禁超員乘坐,嚴禁扒車、跳車和坐礦車。
8.發(fā)現(xiàn)車輛掉道時,必須立即向司機發(fā)出停車信號。
9.在井下長距離平峒或巷道乘坐人車時,嚴禁探頭外觀。一旦人車掉道不得亂跳出車外。
三、井下行走
井下巷道空間狹小,來往車輛多,有的安裝有輸送機,因此行走時一定要注意安全。
1.堅持走人行巷道和運輸巷道的人行道。
2.在人行道不夠寬的巷道行走時,要隨時注意躲避硐的位置;當車輛接近時,要及時進入躲避硐,等車輛過去后再出來。
3.禁止在非人行道一側和雙軌巷道的雙軌中間躲車。
4.不要在軌道中間行走,也不得隨意橫穿軌道,以免發(fā)生意外。如果一定要橫過時,要在沒有車輛通過時,才能橫過。特別在跨過鋼絲繩時,更要小心,以防絆倒或被鋼絲繩打傷,在鋼絲繩運行時,嚴禁跨過鋼絲繩。
5.在傾斜井巷行走時,要堅持“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且必須走人行道,不得騎在鋼絲繩上行走。
6.不準進入不通風的巷道;所有已打柵欄、掛有“禁止人內”警示牌的地點都不準進入。這些地方可能積聚瓦斯等有害氣體,進入是非常危險的。
7.經過有人施工的地點,一定要先打招呼,經同意后方可通過。通過風門時,要隨手關門,以防風流短路。
8.隨身攜帶的長工具(如鉆桿、鐵鍬等)要拿在手里,不要扛在肩上,以防碰傷人或碰上架空線等造成危險。
9.無論在任何巷道行走,都不要大聲說笑、打鬧,隨時注意來往車輛和各種聲光信號,聽從信號指揮,不準擅自發(fā)送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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