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組僅包括EXW(工廠交貨)一種貿(mào)易術語。 當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的地點(如工廠、工場或倉庫等)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賣方不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的清關手續(xù)或將貨物裝上任何運輸工具。EXW術語是賣方承擔責任最小的術語。 F組(主要運費未付): 本組包括FCA(貨交承運人)、FAS(裝運港船邊交貨)和FOB(裝運港船上交貨)三種貿(mào)易術語。在采用裝運地或裝運港交貨條件成交而主要運費未付的情況下,即要求賣方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時,應采用F組術語。 按F組術語簽訂的銷售合同是屬于裝運合同。在F組術語中,FOB術語的風險劃分為C組中的CFR和CIF術語是相同的,均以裝運港船舷為界。"船舷為界"是一種歷史遺留的規(guī)則,由于其界限分明,易于理解與接受,故一直在沿用。但隨著運輸技術的變化,在使用集裝箱運輸、多式聯(lián)運和滾裝運輸方式時,再使用以"船舷為界"已沒有實際意義。對此問題過去曾引起國際貿(mào)易的有關人士多次爭議,建議取消這種不切實際的規(guī)定。但也有人認為,這種規(guī)定已為從事國際貿(mào)易的商人們所深知,堅持要保留這種傳統(tǒng)的規(guī)定。對此,《2000年通則》采取了折衷的規(guī)定,即對以"船舷為界"的規(guī)定未做改動。對FOB、CFR和CIF術語仍規(guī)定買賣雙方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以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超過船舷為界。但同時又規(guī)定,如合同當事人無意采用越過船舷交貨,可相應的采用FCA、CPT和CIP術語。 C組(主要運費已付): 本組包括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PT(運費付至目的地)和CIP(運費/保險費付至目的地)四種貿(mào)易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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