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樣運到制樣室時,首先應(yīng)對總樣質(zhì)量進行過磅稱重,登記編號,粒度大于25mm的煤樣未經(jīng)破碎不允許縮分,但是,目前還存在個別單位對總樣不破碎就進行摻合縮分,總樣質(zhì)量也不稱重的現(xiàn)象。因為煤炭是一種很不均勻的固體混合物,顆粒越大,越不均勻,如果較大顆粒中有幾塊矸石,則在縮分時就很難保證這些顆粒能均勻地分布在留、棄的兩部分煤樣中,使煤樣無代表性,若將大顆粒破碎,就可增加各種顆粒的分散程度。對總樣稱重既可以檢查采樣質(zhì)量是否符合要求,又可以為下一步縮分量的留取,做到心中有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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