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檢驗,確認失效的爆破器材或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技術條件的,都應銷毀。銷毀爆破器材時,必須登記造冊并編制書面報告,報告中應說明被銷毀爆破器材的名稱、數量、銷毀原因、銷毀方法、銷毀地點和時間,并報有關部門。
(五)爆破事故的預防
要預防爆破事故的發(fā)生,主要措施如下。
(1)保持爆破安全距離 爆破時必然會產生爆破地震、空氣沖擊波、碎石飛散及有害氣體,因而危及爆區(qū)附近人員、設備、建筑物及井巷等的安全。因此,爆炸設計時必須確定爆破危害范圍并指定安全距離。安全距離主要包括爆破地震的安全距離、爆破空氣沖擊波的安全距離、個別碎石飛散的安全距離、電力起爆的安全距離、爆破有害氣體擴散安全距離。
(2)精心設計 在設計之前必須做到情況明確;設計時要確定最大允許藥量,然后合理選取爆破參數,選擇合理的延發(fā)時間,作出切實可行的爆破方案;制定爆破事故預防措施;對設計文件要嚴肅審核把關。
(3)精心施工 各級人員持證上崗,組成嚴格的管理體制;根據工程特點,分別制定各種安全制度、崗位責任、關鍵技術操作細則;按規(guī)程要求做好爆破器材檢驗;確保裝藥、堵塞、連線三個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做好爆后安全檢查和處理。
(4)加強安全管理 按規(guī)程要求報管理部門審批、備案;建立、健全嚴格的指揮管理組織;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制定質量保證大綱和各工序質保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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