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ㄈ┰儐柕V業(yè)權人及其有關人員,并要求其對相關事項做出說明;
。ㄋ模⿲Χ讲彀l(fā)現的礦權人勘查開采違法行為及時報請有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予以依法制止;
。ㄎ澹┌匆(guī)定提交督察報告、年度工作總結;
。﹨⒓拥V產督察工作培訓;
(七)依法對礦業(yè)權人提交的資料保守秘密;
(八)完成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 省礦產督察員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起草礦產督察相關工作制度及技術標準;
(二)擬定督察工作計劃,安排督察任務;
。ㄈ┏袚V產督察員的業(yè)務培訓和年度考核具體工作;
。ㄋ模┌凑沼嘘P規(guī)定,做好礦產督察員工作經費的計劃安排和使用管理工作;
。ㄎ澹┒酱偈、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督察發(fā)現問題及時查處;
(六)負責將督察報告(含現場督察表)、督察工作總結等信息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和國土資源部;
(七)完成省國土資源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探礦權督察內容
。ㄒ唬┌凑湛辈閷嵤┓桨富蚩辈樵O計進行勘查施工情況;
。ǘ┨峤还ぷ鬟M度報告等相關資料情況;
。ㄈ┛辈橥度肭闆r;
。ㄋ模┨降V權使用費和探礦權價款等法定費用繳納情況;
(五)綜合勘查和綜合評價礦產資源情況;
。﹫(zhí)行勘查規(guī)范和標準及參加礦產資源勘查年度檢查情況;
。ㄆ撸┑刭|資料匯交情況;
(八)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規(guī)定的其他督察內容。
第十三條 采礦權督察內容
(一)是否在采礦許可證批準的范圍內從事采礦活動;
(二)是否按照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或開采設計進行開采;
(三)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和礦山地質環(huán)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等法定費用繳納的情況;
。ㄋ模┑V山地質測量機構人員配備情況,儲量等臺帳建立情況,儲量年報編報情況;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