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合理的采礦方法必須滿足下列要求: 1)安全 所選擇的采礦方法必須保證工人在采礦過程中能夠安全生產,有良好的作業(yè)條件(如可靠的通風防塵措施、合適的溫度和濕度),能使繁重的作業(yè)實現機械化,同時要保證礦山能安全持續(xù)地生產,如避免產生大規(guī)模地壓活動可能造成的破壞,防止大爆破震動和采后巖層移動可能引起的地表滑坡和泥石流危害,防止地下水災和火災及其他災害的發(fā)生等。 2)礦石貧化小 選擇的采礦方法要貧化小,礦石質量高,滿足加工部門對礦石質量的要求。例如開采平爐富鐵礦,不能使廢石混入率過高和粉礦過多,以求礦石可以直接進入平爐。礦石貧化對礦山產品(精礦)數量、成本與盈利的影響是很大的。在一般情況下,礦石貨化率標注在15%-20%以下。 注:1 在礦床開采過程中,由于某些原因造成一部分工業(yè)儲量不能采出或采下的礦石未能完全運出地表而損失在地下。凡在開采過程中造成礦石在數量上的減少,叫做礦石損失。 2在開采過程中損失的工業(yè)儲量與工業(yè)儲量之比率,叫做礦石損失率。而采出的純礦石量與工業(yè)儲量之比率,叫做礦石回采率。損失率和回采率均用百分數(%)表示。 3在開采過程中,不僅有礦石損失,還會造成礦石質量的降低,叫做礦石貧化。它有兩種表示方法:凡混入采出礦石中的廢石量與采出礦石量之比率,叫做廢石混入率;凡因混入廢石量和在個別情況下高品位粉礦的流失而造成礦石品位降低的百分率,叫做礦石貧化率。在開采過程中混入廢石是造成礦石貧化的主要原因。它主要是在落礦過程中,因對礦體邊界控制不好,夾石未剔出和在覆巖下放礦時發(fā)生的。 礦石損失與貧化這兩項指標,是評價礦床開采的主要指標,各表示地下資源的利用情況和采出礦石的質量情況。在金屬礦床開采中,降低礦石損失率、廢石混入率和貧化率,具有很大的意義。這對充分利用國家地下資源,延長礦山企業(yè)的壽命都有很大意義。同時,礦石的損失必然使采出的礦石量減少,進而導致分攤到每噸采出礦石的基建費用增加,并引起采出礦石成本的提高。再如,一個年產100*104t銅礦石的礦山,采出的銅礦石品位為1%時,忽略加工過程的損失不計,每年可產一萬噸金屬銅。當采出礦石品位降低0.1%時,每年就要少生產一千噸金屬銅。廢石混入率的增加,必然增加礦石運輸、提升和加工費用。同時,礦石品位降低,也會導致選礦流程的金屬實收率和最終產品質量的降低。因此礦石貧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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