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能隨時監(jiān)測電力裝置回路的絕緣狀況。
第2.1.3條 常用測量儀表的精確度等級,應按下列要求選擇:
一、除諧波測量儀表外,交流回路儀表的精確度等級,不應低于2.5級;
二、直流回路儀表的精確度等級,不應低于1.5級;
三、電量變送器輸出側儀表的精確度,不應低于1.0級。
第2.1.4條 常用測量儀表配用的互感器精確度等級,應按下列要求選擇:
一、1.5級及2.5級的常用測量儀表,應配用不低于1.0級的互感器;
二、電量變送器應配用不低于0.5級的電流互感器。
第2.1.5條 直流儀表配用外附分流器的精確度等級,不應低于0.5級。
第2.1.6條 電量變送器的精確度等級,不應低于0.5級。
第2.1.7條 儀表的測量范圍和電流互感器變比的選擇,宜滿足當電力裝置回 路以額定值的條件運行時,儀表的指示在標度尺的70%~100%處。
對有可能過負荷運行的電力裝置回路,儀表的測量范圍,宜留有適當?shù)倪^負 荷裕度。
對重載起動的電動機和運行中有可能出現(xiàn)短時沖擊電流的電力裝置回路,宜 采用具有過負荷標度尺的電流表。
對有可能雙向運行的電力裝置回路,應采用具有雙向標度尺的儀表。
第2.1.8條 對多個同類型電力裝置回路參數(shù)的測量,宜采用以電量變送器組 成的選測系統(tǒng)。選測參數(shù)的種類及數(shù)量,可根據(jù)生產(chǎn)工藝和運行監(jiān)測的需要確 定。
第二節(jié) 電 流 測 量
第2.2.1條 下列電力裝置回路,應測量交流電流:
一、發(fā)電機;
二、高壓側為35kV及以上,低壓側為1200V及以上的主變壓器,其中:雙 繞組主變壓器只測量一側,三繞組主變壓器測量各側;
三、并聯(lián)電力電容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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