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當直埋敷設時,可采用直埋全塑電纜或麻包鎧裝電纜,不得采用裸鉛包電纜。
四、當沿電纜構(gòu)筑物敷設時,可采用全塑電纜或鎧裝電纜。
五、當室內(nèi)敷設時,可采用全塑電纜。
六、用戶線室內(nèi)敷設時,可采用塑料線;室外敷設時,可采用電纜或電線。
第4.0.5條 通信主干電纜容量不應大于200對,分支電纜容量不應大于100對,配線電纜不應大于50對。設計時,應留有適當?shù)膫溆镁對。
第4.0.6條 進出廠區(qū)的通信電纜或明線,必須裝設保安設備。
第4.0.7條 電纜線路敷設方式,應盡量利用電氣電纜構(gòu)筑物敷設。無電氣電纜構(gòu)筑物可利用時,亦可采用直埋電纜或管道電纜敷設。
第4.0.8條 廠前區(qū)通信電纜,可采用管道或直埋敷設。辦公樓或要求配線隱蔽美觀的建筑物內(nèi),可采用暗配線敷設方式。
第4.0.9條 發(fā)電廠至水泵房、灰漿泵房和生活福利區(qū)等的通信電纜,可與10kV及以下電力線同桿架設,但必須采取保安措施。架空明線嚴禁與電力線同桿架設。
第五章 電 源
第5.0.1條 通信設備所需的交流電源,應由能自動切換的、可靠的雙回路電源供給。
第5.0.2條 通信設備所需的各種直流電源,可由2組直供式整流器或采用以浮充電方式運行的1組蓄電池供電。
當采用蓄電池供電時,蓄電池容量的選擇,應按供全部負荷1h用電確定,并應設置1臺備用浮充設備。
當有多臺調(diào)度總機時,應盡量合用直流電源設備。
第5.0.3條 當通信設備采用直供式整流器供電時,應裝設事故備用電源,可由廠用220V操作蓄電池組,經(jīng)自動投入的逆變器或變流機組供電。
第5.0.4條 交直流配電屏的容量,可按所需最大負荷確定。
第5.0.5條 直流饋電線總電壓降對60V的電源不得大于1.6V;對48V的電源不得大于1.4V;對24V的電源不得大于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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