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 按廠站傳送遠動信息的需要和發(fā)展,以中檔實用原則確定遠動終端的檔次、 功能和容量,并優(yōu)先選用功能和容量可靈活組合的遠動終端。
3.3.7 遠動終端有條件時可以適當兼顧廠站電氣監(jiān)測功能,但不應因此而影響遠動 終端的功能和技術指標。
3.3.8 遠動終端主要技術指標:
(1)遙測精度:0.5級。
(2)模擬量輸入:4~20mA;±5V。
(3)遙信輸入:無源觸點方式。
(4)事件順序記錄分辨率不大于10ms。
(5)電能量累計容量:2 16。
(6)模擬量輸出:0~10V;4~20mA。
(7)遙控輸出:無源觸點方式,觸點容量為直流220V、5A,110V、5A或 24V、1A。
(8)遠動信息的海明距離不小于4。
(9)遠動終端的平均故障間隔時間宜不低于10000h。
(10)遠動通道誤碼率為10-4時,遠動終端應能正常工作。
3.3.9 調(diào)制解調(diào)器技術指標:
(1)速率為50(75)、(200)300、600、1200Bd。
(2)雙工、半雙工、單工通道。
(3)頻譜符合國家標準。
(4)通道信雜比在17dB時誤碼率不大于10-5。
3.3.10 遙測變送器的精度宜為0.5級。模擬量輸出宜采用恒流輸出。
3.3.11 遠動終端應有抗電磁干擾的能力。其信號輸入應有可靠的電氣隔離,其絕 緣水平應符合有關標準。
3.3.12 遠動終端應有防雷擊和防過電壓的措施。
3.3.13 遠動終端與遙測變送器和通信設備之間的電纜宜采用多芯雙絞屏蔽電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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