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 系統(tǒng)額定電壓為110kV及以下
避雷器動作負載試驗的要求
![](http://192.168.1.17:8000/UploadFiles/UploadFiles/200932811170128.jpg)
設備容許的調整偏差應能使所測得的沖擊電流在下列范圍之內:
a.峰值在規(guī)定峰值的90%~110%;
b.視在波前時間從3.5~4.5μs;
c.視在半峰值時間從9~11μs;
d.任何反極性電流波的峰值應小于規(guī)定電流峰值的20%;
e.沖擊波的小振蕩是允許的,只要在波峰附近振蕩的幅值小于沖擊波峰值的 5%即可。在這種情況下測量時,應該用一條平均線來確定峰值。
在最后一次大電流沖擊之后,應盡快(最長不超過100ms)在試品上施加修正過 的額定電壓(U*R)和修正過的1.05倍持續(xù)運行電壓(1.05U*C),此電壓保持時間分別 為10s和30min,以驗證是否熱穩(wěn)定(見圖1)。
每次沖擊試驗時,應記錄電流,對于同一試品所記錄的電流,應表明無擊穿 和無閃絡跡象。
在施加工頻電壓期間,應連續(xù)記錄試品在1.05U*C下的電流。
應監(jiān)視非線性金屬氧化物電阻片的溫度或電流有功分量或功率損耗,以判斷 是否熱穩(wěn)定。
試驗程序的最后部分,當試品冷卻到接近環(huán)境溫度時,重新進行殘壓測量。
如果試品達到了熱穩(wěn)定和試驗前后殘壓測量值變化小于5%,并經過試品檢 查,證明非線性金屬氧化物電阻片沒有明顯的擊穿、閃絡或破裂,則避雷器即通 過了本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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