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動員全廠各個部門、車間的全體職工,對質量及產品質量成本進行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經濟效益,保證我廠產品在質量、成本和效益三者之間取得最佳的結合,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質量成本管理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全廠各部門全面協(xié)同配合。各部門在質量成本管理上,應按本辦法規(guī)定的職能,發(fā)揮各自的作用。
第二章管理機構的設置
第三條質量成本涉及面廣、專業(yè)性強,為搞好這項工作,決定建立以總會計師為首的質量成本管理中心,由“全質辦”、財務科、技術科、服務科、科研所、銷售科負責同志組成,定期開展質量成本分析研究。
第四條按照“歸口管理、集中核算”的原則,由車間成本核算員、科室專(兼)職核算員負責本單位質量成本核算,財務科設專職質量成本會計負責全廠質量成本核算。質量成本核算程序,實行車間(職能部門)和廠部(財務科與“全質辦”)兩極核算體制。
第三章質量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務和內容
第五條正確核算質量成本、質量收入和質量經濟效益,降低控制質量過程的耗費,爭取質量收入的提高,尋求增加質量經濟效益的途徑和方法,為提高質量管理提供信息資料。
第六條質量收入包括新產品研究收入、設計試制收入、生產質量收入、質量檢驗收入、銷售質量收入、技術服務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七條質量成本包括新產品試制成本、內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鑒定成本和預防成本等。
第八條質量收益包括本期實觀質量收益、潛在質量收益、質量社會效益等。
第九條質量成本核算要劃清三個界限。即劃清質量成本收益與非質量成本收益的界限;劃清各種產品的質量成本與質量收益的界限;劃清質量成本中實現(xiàn)收益與潛在收益的界限(或顯見與隱含的界限)。按照我廠實際情況,確定質量成本開支范圍為:
1. 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所耗用的材料、辦公費、差旅費及勞動保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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