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任何新的采礦風險項目中,國家有權取得10%的干股。權利金支付的標準是根據項目的審查再作決定。經過政府的批準,礦權是可以轉讓的。只有在經過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環(huán)境影響評定和公眾調查后才可批準采礦許可證。環(huán)境保護和采場的恢復規(guī)定是強制性的。
3 礦業(yè)法保證允許外國投資者將其資本轉到國外的外幣賬戶,允許個人的工資收入匯往國外。
五、財政制度和礦業(yè)稅費
科特迪瓦政府對于礦產勘探和開發(fā)活動給予多種免稅。其中包括免除進口設備的關稅和增值稅。其他的減免賦稅包括:
減少勘探期間薪水方面的稅收和雇主的工資單稅;
系統要求提前支付的稅收(ASDI)可以免除;
工業(yè)和貿易利潤稅,大體相當于其他地方的公司稅,在項目的開工或償付完借款后的頭5年中不征收。其后,將對其利潤征收35%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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