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chǎn)資源法》、《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及《探礦權采礦權轉(zhuǎn)讓管理辦法》,受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委托,江西省礦業(yè)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出讓樂平市寨下鐵礦探礦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探礦權情況
1、樂平市寨下鐵礦探礦權范圍如下:
序號 經(jīng)度 緯度
001 117°16′15″ 28°58′45″
002 117°16′15″ 28°58′30″
003 117°15′30″ 28°58′30″
004 117°15′30″ 28°59′00″
005 117°15′45″ 28°59′00″
006 117°15′45″ 28°59′15″
007 117°16′30″ 28°59′15″
008 117°16′30″ 28°59′30″
009 117°17′00″ 28°59′30″
010 117°17′00″ 28°59′45″
011 117°17′45″ 28°59′45″
012 117°17′45″ 28°58′45″
面積:5.26平方公里;
出讓期限:3年。
探礦權成交價款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15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繳清。
二、競買人資格條件及報名辦法
競買申請人必須是具有合法資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法人和其他經(jīng)濟組織,且注冊資金規(guī)模為不少于人民幣叁佰萬元。
競買申請人向掛牌人索取掛牌文件,提出書面申請,辦理報名手續(xù),繳納競買保證金,由掛牌人審核并出具《競買人資格認定書》后參與競買。
三、競買保證金的繳納
1、符合條件的競買人應在報名截止之日前(2009年4 月23日17時),將競買保證金匯入掛牌人指定帳戶(以銀行到帳為準)。
2、本次掛牌繳納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四、本次探礦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掛牌時間、地點
掛牌時間:2009年4月14日9:00- 4月27日16:00時。
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4月23日下午17時前持有關資料向掛牌人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報名手續(xù)。
報名地點:江西省礦業(yè)權交易大廳(地址:南昌市丁公路30號)。
掛牌地點: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豐和中大道1318號五樓)。
六、公告未盡事宜詳見本次掛牌文件。
江西省礦業(yè)權交易中心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