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yè)權出讓交易規(guī)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礦產資源管理若干事項暫行辦法》(新自然資規(guī)〔2021〕1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整合建立統(tǒng)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5〕63號)、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自治區(qū)發(fā)改委<自治區(qū)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辦函〔2019〕25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受阿勒泰市自然資源局的委托,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以下采礦權掛牌出讓活動,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阿勒泰市自然資源局
場所:新疆阿勒泰市文化路9號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新疆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新疆阿勒泰市團結南路211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阿勒泰市640臺地1號建筑用砂礦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阿勒泰市640臺地區(qū)域
面積:0.2536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5254560.012 |
29572108.339 |
2 |
5254506.603 |
29572241.591 |
3 |
5254450.752 |
29572380.935 |
4 |
5254394.901 |
29572520.278 |
5 |
5254365.638 |
29572593.286 |
6 |
5254243.239 |
29572568.041 |
7 |
5254095.991 |
29572537.655 |
8 |
5253948.570 |
29572507.110 |
9 |
5253818.589 |
29572480.182 |
10 |
5253838.837 |
29572439.295 |
11 |
5253898.149 |
29572331.377 |
12 |
5253956.336 |
29572224.027 |
13 |
5254036.910 |
29572074.751 |
14 |
5254109.870 |
29572079.436 |
15 |
5254259.712 |
29572089.057 |
16 |
5254409.553 |
29572098.678 |
* |
595 |
589 |
資源儲量:83.30
開采標高: 595米至 589米
資源開發(fā)利用情況:競買人在競得采礦權后,嚴格按照經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實施開采,并依法履行相關義務。
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嚴格按照經評審通過的《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執(zhí)行,并依法履行相關義務。
擬出讓年限:2.69年
起始價:144.32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二)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的“嚴重違法名單”、“異常名錄”;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三)競買人應具備勘查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要求。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08月07日—2024年08月21日
網上地址:http://www.xjaltggzy.gov.cn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交易平臺聯系人:楊鴻斌 聯系電話:0906-2195315 18690617878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07月10日—2024年08月06日
申請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采礦權的勘查開采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二)因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的,采礦權的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三)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環(huán)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規(guī)條例執(zhí)行。 (四)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地、草地等相關規(guī)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辈殚_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五)競買申請人必須通過CA數字證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tǒng),登錄后所有操作均視為競買人操作或授權操作。競買申請人因其計算機遭遇網絡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遺失數字證書、遺忘或泄露密碼、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競買人參加競買活動使用的計算機或網絡環(huán)境遭到人為攻擊和干擾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六)網上交易時推薦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瀏覽器。 (七)本次采礦權出讓不統(tǒng)一組織現場踏勘,競買人可自行到采礦權區(qū)域踏勘,費用自理。競買人一經提交報名申請,即表示對出讓采礦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交易平臺予以澄清。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如對出讓的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出。聯系電話:0906-2195315。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并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并承擔相當于競買保證金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還負賠償責任,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按規(guī)(約)定交納交易服務費的; 2.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在阿勒泰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新疆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