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fā)〈礦業(yè)權出讓交易規(guī)則〉的通知》(自然資規(guī)〔2023〕1號)的規(guī)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整合建立統(tǒng)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5〕63號)和原吉林省國土資源廳修訂的《吉林省礦業(y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網上交易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及要求,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出讓人:通化縣自然資源局委托,在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下列礦業(yè)權交易項目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通化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縣快大茂鎮(zhèn)同德路237號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通化市東昌區(qū)新城路113號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吉林省通化縣東來鄉(xiāng)大西岔硅石礦詳查
勘查礦種:硅灰石
地理位置:吉林省通化縣東來鄉(xiāng)西岔村
面積:2.68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126.0522000 |
41.3731000 |
2 |
126.0642000 |
41.3731000 |
3 |
126.0642000 |
41.3644000 |
4 |
126.0522000 |
41.3644000 |
5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詳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勘查實施方案要求投入
擬出讓年限:5年
起始價:43.46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競買申請人必須是具有合法資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企業(yè)法人和境內事業(yè)單位法人。 2、競買人未被列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3年04月17日—2023年04月28日
地點: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本次掛牌出讓項目的詳細內容以《掛牌出讓項目須知》等文件為準,競買人須全面閱讀并知曉本次掛牌出讓項目相關文件的要求。競買人可以通過登錄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以下簡稱“交易平臺”)進行瀏覽、查閱和下載相關資料,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頁面下方附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3年04月17日—2023年04月26日
申請報名方式:1.本次掛牌出讓項目采取交易平臺進行資格申請、競買報價(競價)及確定競得人。競買人登錄交易平臺“首頁/交易主體平臺”后按照提示及操作手冊進行操作。 2.競買人在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注冊并辦理CA數(shù)字證書,登錄交易平臺后,按照提示填寫及上傳申請材料,并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申請資料審核通過后,方能取得報價(競價)資格。競買人報價(競價)不得低于當前交易平臺顯示的交易價格,并按照規(guī)定的增價幅度報價。掛牌報價期限截止之前,競買人必須進行有效報價后才有資格參加限時競價。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符合掛牌出讓項目申請條件或者受讓條件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需提供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2.競買人應具有良好的企業(yè)信譽,在“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yè)信用公示系統(tǒng)”無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和失信名單等不良記錄。 3.相應的資金證明(不低于掛牌起始價)。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在規(guī)定的掛牌報價期限截止前,只有一個競買人進行有效報價的,交易平臺將在掛牌報價期限截止時間后即可確認此次掛牌出讓項目成交。 2.在規(guī)定的掛牌報價期限截止前,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進行有效報價的,交易平臺將在掛牌報價期限截止時間后提示所有已經報價的競買人:“此次掛牌出讓將轉入限時競價,是否參與限時競價”。此時競買人可自愿選擇是否參與,最終以限時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3.交易平臺確定競得人后,競得人須在交易平臺生成的《成交確認書》上進行電子簽章。 4.本次礦業(yè)權交易掛牌出讓項目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風險提示
1.本次掛牌出讓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踏查。競買人可自行前往實地踏查,充分了解本次掛牌出讓項目的交易風險。如因競買人未實際了解本次掛牌出讓項目出現(xiàn)的風險,由其自行承擔責任及損失。 2.本次掛牌出讓項目區(qū)塊內如有道路、橋涵、水、電等地上附著物,可能對競買人產生不利影響,出現(xiàn)相關法律責任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3.競買人自行承擔由于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風險,并對交通、能源、水利等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予以配合。 4.其它需要意向競買人知曉的相關事項:競得人如未按合同約定交納礦權出讓收益,視為自動放棄;競得人取得礦權后應積極做好相關手續(xù)辦理。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一)競買人須全面閱讀并知曉本次掛牌出讓項目相關文件,如對出讓項目相關文件有疑問的,須在掛牌時間開始前向出讓人或交易中心進行咨詢。 (二)參加交易活動的競買人對本次掛牌出讓項目有異議的,須在本次掛牌時間最后一個工作日前向出讓人提交書面材料和證據,經出讓人審定后予以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異議的均不受理。異議成立的,出讓人通知交易中心中止或終止本次掛牌出讓項目交易;異議不成立的,按程序繼續(xù)交易。 (三)競買人在報名時間期內通過交易平臺填報申請書及上傳申請材料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本次掛牌出讓項目無異議。
十、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探礦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lián)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法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參與競買人數(shù)不限
本公告在通化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通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