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兩當縣馬家山金礦詳查探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一、出讓人
名稱:甘肅省自然資源廳
場所:蘭州市城關區(qū)定西南路18號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蘭州市城關區(qū)雁興路68號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甘肅省兩當縣馬家山金礦詳查
勘查礦種:金礦
地理位置:位于兩當縣云坪鄉(xiāng)
面積:33.589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106.3231 |
33.3448 |
2 |
106.3232 |
33.3334 |
3 |
106.3224 |
33.3206 |
4 |
106.3049 |
33.3144 |
5 |
106.3016 |
33.3213 |
6 |
106.2931 |
33.3238 |
7 |
106.2802 |
33.3232 |
8 |
106.2804 |
33.3413 |
9 |
106.2936 |
33.3413 |
10 |
106.2936 |
33.3514 |
11 |
106.3225 |
33.3514 |
12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國家機關規(guī)定施行
擬出讓年限:5年
起始價:1236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內外資公司。 2.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3.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4.在“信用中國”網站中無“行政處罰”記錄,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5.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05日
網上地址:http://114.55.84.16:8094/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網上免費下載http://ggzyjy.gansu.gov.cn/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16日
申請報名方式:(1)意向競買人登錄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首頁,點擊“數字證書(CA)互認共享平臺”進行主體用戶名(手機號)信息的注冊;如意向競買人有辦理CA數字證書的需求,可在“數字證書(CA)互認共享平臺”中辦理CA證書。(2)意向競買人可用注冊的主體用戶名(手機號)或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2.0進行報名,網址:https://dzfw.ggzyjy.gansu.gov.cn/UserLogin.aspx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本次探礦權出讓為有底價掛牌,采用增價報價方式,首位報價的競買人,可以掛牌起始價報價;隨后所有競買人以報價先后順序在現掛牌價基礎上以公告公布的加價幅度或加價幅度的整數倍進行增價報價。 2.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底價的,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1.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yè)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法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2.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該礦業(yè)權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3.探礦權首次出讓期限為5年,按規(guī)定進行延續(xù),每次延續(xù)時間為5年。探礦權申請延續(xù)登記時應扣減首設勘查許可證載明面積(非油氣已提交資源量的范圍/油氣已提交探明地質儲量的范圍除外,已設采礦權礦區(qū)范圍垂直投影的上部或深部勘查除外)的 25%。競得人縮小勘查范圍的,應向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申請?zhí)降V權變更登記,出讓探礦權的范圍以變更登記后的勘查范圍為準;改變勘查工作對象的,應符合變更礦種有關規(guī)定,并向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申請?zhí)降V權變更登記,出讓探礦權的勘查礦種以變更登記后的勘查礦種為準,且應在采礦權新立時按規(guī)定繳納新增礦種采礦權出讓收益。競得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 4.競得人在進行勘查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勘查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規(guī)劃區(qū)、林地、草地等相關規(guī)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辈殚_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若存在與已設礦業(yè)權范圍重疊,需按要求簽訂互不影響和權益保護協(xié)議或出具不影響已設礦業(yè)權人權益承諾。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5.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 6.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yè)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guī)定。7.為保障競買人的合法權益,具體事宜咨詢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及當地政府。 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本次掛牌出讓礦業(yè)權參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出讓的探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出。聯系電話:0931-8761181。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yè)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 《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法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本公告在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